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3,818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075165
救.放生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曬蠟的持律法師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常行精進多開智慧及布施平等覺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幽明之理
作者:
救.放生
日期: 2011.03.05 天氣:
心情:
蓋以今世之人,大抵不知幽明之理,以為人死無鬼,一切皆已斷滅;故生時所作之事,苟一時有利於己,雖有害於人,不顧也;即人所受之害,其損失過於己之利益,重大至千萬倍,亦不顧也;所以欲富己而貧人,貴己而賤人,壽己而夭人,一切殺盜淫妄等十惡大罪,無不放膽為之。而不知壽算盡時,生前一切怨鬼,皆來索命,死後同至閻王處審判;生前所得之便宜、所作之黑暗事業,皆須一一償還,或入地獄,或入餓鬼、畜生道中;其所得之業報,與生前所作之十惡,其輕重大小,如五雀六燕之銖兩稱也。世人大抵不知因果報應輪迴之苦,尚作阮瞻、林蘊輩之無鬼論,亦大可憐矣!述因果輪迴之事,以勸世人。
標籤:
瀏覽次數:
54
人氣指數:
1254
累積鼓勵:
6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曬蠟的持律法師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常行精進多開智慧及布施平等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