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需要理由吧?
為了表示對一段感情負責,
所以答案是肯定的....
我聽過好幾種分手的理由,
例如,
< 妳給我太多壓力了 >
< 我很愛妳.但.我無法在愛妳了>
諸如此類,
其實就像一顆洋蔥,
剝到最裡面還不就是一樣的洋蔥圈,
聽了無數的理由,
還不是繞著一個事實轉--------不再愛了!
鐵了心決定分手之後,
就沒有所謂的理由了吧,
都已經決定了,
還需要甚麼理由?
得了理由,
就能心滿意足地離去嗎?
在不斷要求分手理由的同時,
不斷問為甚麼離開我的同時,
不停想為何會形同陌路的同時,
共有的美麗回憶漸漸消失,
崩毀,
讓無數的猜忌啃噬,
最終將其推翻,
並厭惡,
怨恨,
嗤之以鼻...........
直到眼前這個曾經深愛的人變得面目可憎,
才肯罷休,
那到底是誰傷害了曾經的美麗呢................
不甘心只會換來更多的傷心吧,
還不如就這樣說聲(再見),
帶著最後的溫柔,
祝彼此幸福,
各自奔向明日,
尋求屬與自己的彩虹................................
老話一句.....祝妳幸福
L'Amour Te Ressemble- T. S. Nam
(好友請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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