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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虛擬愛情公寓 爆真實性侵
作者: °◦ஐ舞ܤ咲ஐ◦° 日期: 2007.09.21  天氣:  心情:



哀~又來了!! 又出現受害者了!!

http://www.i-part.com.tw/diary/diary_my.php?o=1072844
↑ 又一個 多情種子 下半身思考者!!

繼娃娃國國王再來一個!! 很好
然而,此人物還是逍遙法外!!

哀~真可悲!
怎麼那麼多敗類...
怎麼那麼多笨女孩...
X D     囧 ...


愛情公寓管理員!!
到底有沒有在管理阿~
還是說,只要有付錢的都不管了?!
受害者越來越多~
這叫我們能否安心!!


如果,受害者沒有去報案~
那就讓他繼續侵害下一個獵物嗎?!
我說~女孩們!! 別那麼笨了~!!
否則,受傷害的還是妳自己!!



新聞


號稱會員人數超過百萬人的網路「愛情公寓」爆發真實性侵害案,受害女子從未滿16歲至準博士生都有,南投縣警局刑警大隊估計受害女子至少6人,嫌犯王維揚經台中地檢署訊後,依妨害風化、準略誘及姦淫幼女等罪嫌向法院聲押獲准。

一日百句「我愛妳」


警方調查,僅軍中隨營補習學校高中畢業男子王維揚(26歲、高雄市人),在網路「愛情公寓」中,化名為Carlus,自詡為搖滾樂手,撰寫日誌,由於王嫌長相斯文且舌粲蓮花,擅長以溫柔語調和寂寞女子聊天,使少女對他不僅崇拜,進而交往後以身相許,王嫌趁機拍攝女友裸身或性愛照片存檔,更藉此讓雙方互證此心不渝。


被害女子告訴警方,Carlus曾在一天內向她說近百句「我愛妳」、「嗯嘛」(「親吻」意思),溫柔的攻勢,真的讓她解除心防不自覺墜入情網,那知是罪惡的開始。


警方指出,若女方提出分手,王嫌即以散布私密照片為由,加以要脅,並要求「最後一次性愛」,倘有不從,便以電子郵件傳送女友私密照片,揚言不惜公開,以及撥打電話恐嚇女友家人、騷擾其工作或就學機構同事。


一名未滿16歲少女和20餘歲的準博士生,因不勝連續恐嚇,日前分別向台中地檢署提出告訴,檢方指揮南投縣刑警大隊、南投縣調查站共同偵辦。


受害人有準博士生


警方從網路追查發現,王嫌在網路上人氣相當高,單單網友送的虛擬花束超過千朵,且有20餘名女生曾和他在虛擬「愛情公寓」裡同居,而王嫌與未滿16歲少女交往期間,不僅誘使少女打包離家,更編織各種理由,將少女帶往汽車旅館遂行其獸慾。


由於王嫌告知被害女子,任職於網路簽賭公司,從事地下期貨交易,其老闆為「台中地區最大尾黑道份子」、「持有槍彈」等等。南投警方19日清晨偵辦該案時,槓上開花,在台中市西屯路、永興街等2處據點,當場共查扣電腦主機22部、電腦螢幕50台、網路集線器5個、電腦側錄器1台等物,並逮捕王嫌和其他5人,除王嫌收押外,另5人依期貨交易法移送地檢署後交保。


南投縣警局長林一民指出,王嫌所處的期貨交易站僅做操盤,目前正擴大追查下單的處所與上游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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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6-01 12:39
她, 33歲,歐洲,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6-02 16:43]:

小姐說話有點口德!
你知道真相怎不說出來? 去告他阿!
誰是白痴?!
我們又不是當事者~
只能以報導寫的訴說而已~
而且這是我的日記!
你沒有權力阻止任何人寫任何一篇新聞報導!
只敢留言卻不敢公開~
自己去想想吧你!

 
時間:2007-09-22 11:28
她, 37歲,台中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09-21 23:59
她, 34歲,桃園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09-21 18:03
他, 55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09-21 17:27
他, 39歲,新竹縣,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09-21 16:51
她, 99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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