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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要幸福滴}{
作者: 周笨翔 日期: 2011.03.17  天氣:  心情:
愛情這兩ㄍ字看似很簡單又可以說讓人很難懂

如果情字這條路走ㄉ太快太遠

會不會就找不到原來ㄉ自己

對於妳想愛ㄉ人愛不到ㄉ話

或者妳愛ㄉ人已經不再愛妳

最好就是拿把利劍把它斬首

聽清楚喔是斬斷已經不能回首ㄉ情絲

不是把她ㄉ頭斬首

這是犯ㄌ刑法第271條ㄉ殺人罪

為ㄌ這種愛情要ㄑ關到牢獄之災多划不來ㄚ

即使妳有萬分ㄉ不願意與心中有百般ㄉ不捨

妳也要把心用力一橫ㄉ堅持下ㄑ

當下妳也只有這樣做才會是妳最好ㄉ選擇

因為這ㄍ理由已經很清楚明白ㄉ表示與現實

妳也不能夠再ㄑ改變而要鼓起最大勇氣ㄑ接受與面對

妳希望妳ㄉ愛是一時ㄉ愛

還是永遠ㄉ相愛及甜蜜

在於妳是否願意接受這樣ㄉ現實還是要一再ㄉ欺騙自己

我ㄉ想法與拙見

大家不介意ㄉ話可以參考一下

如果一份真感情與要愛ㄉ如此痛心疾首

愛ㄉ對我沒有一絲絲ㄉ價值與有將來可言

只怕愈愛她只會愛ㄉ自己愈加滴更痛苦

所以也不要認為妳ㄉ愛與付出是一種損失

那妳就錯ㄌ、還是很大ㄉ錯喔

愛是要ㄑ愛對人、情是要ㄑ給在等待妳ㄉ人

當這一份愛情已不再屬於妳ㄌ

妳還要留什麼戀哭什麼淚說什麼苦

愈說只會讓大家愈笑妳笨與傻及呆

當然、說ㄉ容易做起來卻很難

但不ㄑ做ㄉ話、豈不是明知要ㄑ死ㄌ還要跑到第一ㄍ在排隊ㄋ

我知道我說ㄉ都不怎麼ㄉ好聽與逆耳

我只知道我沒有心要ㄑ害過任何一ㄍ人

自古都是忠言逆耳ㄉ

桃園ㄉ妹妹ㄚ

做哥哥滴就再說最後一次

我也無言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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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3-20 16:51
她, 39歲,桃園市,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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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0 16:08
她, 30歲,彰化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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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0 00:52
她, 30歲,彰化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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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19 00:44
她, 30歲,彰化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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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17 22:51
她, 36歲,桃園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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