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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人!爭什麼呢?
作者: chris 日期: 2014.11.10  天氣:  心情:
人!爭什麼呢?

最紛擾的一個字:爭。



這個世界的吵鬧,喧囂,摩擦,嫌怨,

鉤心鬥角,爾虞我詐,都是爭的結果。


明裡爭,暗地爭,大利益爭,小利宜爭,

昨天爭,今天爭,你也爭,我也爭,

雞飛狗跳,人仰馬翻,爭到最後,

原本闊大渺遠的塵世,只能容得下一顆自私的心了。

心胸開闊一些,爭不起來;

得失看輕一些,爭不起來;

目標降低一些,爭不起來;

功利心稍淡一些,爭不起來;

為別人考慮略多一些,爭不起來……

生活中,可以有無數個不爭的理由,但慾望,

讓每一個人像伏在草叢深處的獅子,按捺不住。

權錢爭到手了,幸福不見了;

名聲爭到手了,快樂不見了;

非分的東西爭到手了,心安不見了。



也就是說,你絞盡腦汁,處心積慮,

甚至你死我活爭到手的,

不是快樂,不是幸福,不是心安,

只是煩惱,痛苦,仇怨,以及疲倦至極的身心。

不爭不好嗎?



哪怕是少爭一點,把看似要緊的東西淡然地放一放,

你會發現,人心就會一下子變寬,世界就會一下子變大。

也因這少爭,笑臉多了,握手多了,

禮讓多了,真誠多了,熱情多了,

友誼多了,朋友多了。情濃了,意厚了,愛多了。

喧囂的人世,剎那間,萬噪俱寂,恬靜出塵。

常記得,鄉下三四月間,一院子春爛漫,桃李吐芳,

鮮花傲放,奼紫嫣紅,競相爭奇鬥艷。

然而,荒涼的一角里,總有一針或幾針芥草窩在石板下,

獨自努力地綠著,儘管它僅有一點鵝黃,顯得孤單,弱小,了無生氣,

但它依然是春天的一部分— —渺小而又頂天立地的一部分。

是的,這個世界不會厚此薄彼。

你沒必要去爭什麼,生命,只在被慾望迷亂了的人心中,

才一定要分出尊卑高下。

不爭,是人生至境。



我一直喜歡楊絳譯的那首詩,詩是英國詩人蘭德寫的:

“我和誰都不爭,和誰爭我都不屑;我愛大自然,其次就是藝術;

我雙手烤著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準備走了。”



有糧千擔,也是一日三餐;

有錢萬貫,也是黑白一天;

洋房十座,也是睡榻一間;

寶車百乘,也是有愁有煩;



高官厚祿,也是每天上班;

妻妾成群,也是一夜之歡;

山珍海味,也是一副肚腩;

榮華富貴,也是過眼雲煙。

錢多錢少,夠吃就好。人醜人美,順眼就好。

人老人少,健康就好。家窮家富,和氣就好。

老公晚歸,有回就好。老婆嘮叨,顧家就好。

孩子從小,就要教好。博士也好,賣菜也好。

長大以後,心安就好。房屋大小,能住就好。

名不名牌,能穿就好。兩輪四輪,能駕就好。

老闆不好,能忍就好。一切煩惱,能解就好。

堅持執著,放下最好。人的一生,平安就好。

不是有錢,一定會好。心好行好,命能改好。

誰是誰非,天知就好。修福修慧,來世更好。

說這麼多,明白就好。天地萬物,隨緣就好。

很多事情,看開就好。人人都好,天天都好。



你好我好,世界更好。總而言之,知足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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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4-11-14 17:03
他, 62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4-11-11 01:59
有人的世界就可以說是鬥爭的世界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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