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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情,不只是兩個人的事
作者: 小安 日期: 2009.05.10  天氣:  心情:
愛情,不只是兩個人的事
有些人談戀愛的時候會跟對方說:「愛情,是我們兩個人的私事。」
我一直覺得,除非你是大明星,否則,把愛情當作「私事」的人、不願意公開情人的人只有兩種:

第一是他要保留腳踏多條船的機會,而你只是他其中的一艘船,或甚至是外遇的對象。
第二,是他還不想放棄單身的甜頭,他覺得你不夠好、上不檯面,公開了沒面子,所以寧可以地下情的方式跟你談戀愛。
否則,誰不想要自己的愛情被眾人祝福,戀愛的對象被大家喜歡?
可是有人說,愛情就是我和你兩個人的事。有人說,愛情就是我愛你、你愛我就好,何必管別人怎麼想。
更有人說:「我很低調,我不希望談戀愛受到別人的注目。」
但是,愛情究竟是不是私事?

我從來就不相信愛情只是兩個人的事,難道你談了戀愛就可以只活在兩個人的世界,不跟外界接觸嗎?而且,想讓你的朋友、家人,認識你的人都喜歡你的對象,這是天經地義、人之常情,豈有把感情歸類在「兩個人的私事」,而與世隔絕?
有人以為,愛情就是你愛我,我愛你,我們就可以不管現實社會,不管別人接不接受,也不管合不合乎道德規範,不管別人死活。
當然你們可以愛,你們或許幸福,但無法得到別人的祝福。
有人以為,愛到眾叛親離、愛的可歌可泣,愛到大義滅親,愛的兩人辛苦,周圍的人痛苦,這才是真正的愛情,
但是,如果可以換個方式愛,為什麼要愛的那麼辛苦?
對女人來說,最感動的不過就是對方願意認定妳,願意把妳當成最重視的人,他願意在眾人面前執意的牽著妳的手不放開,而不是只跟妳發展私下的親密關係,然後再告訴妳他有多愛妳。對一個男人來說,連牽著妳的手跟大家說「我很愛她」都做不到的男人,他的肩膀到底還能裝什麼?
如果我認真的愛上一個人,我恨不得拿著擴音器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很愛他,
我恨不得讓所有想接近我對我有意思我的男人說「很抱歉,我很愛我的男友」,
我恨不得讓所有的人知道他有多好,我恨不得讓我身邊所有的人都跟我一樣喜歡他。
如果我很愛一個人,我絕對不會讓自己有其他機會、其他模糊地帶的可能。
愛情不是私事,也不只是兩個人的事。
既然人不能離群索居,你愛的人能夠被他身邊的人、你身邊的人所認同、所喜歡,這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
如果不幸你身邊的人都不喜歡你的對象,除非你可以不要你的家人朋友,否則,你就必須努力讓身邊的人都能接受你的愛人。
很多人會說:「沒關係,我喜歡就好。」沒錯,當然沒有人可以代替你去決定你要愛誰,但如果你身邊的人沒有一個喜歡你的對象,
那真的很有可能是你愛錯了人。或者是你沒有努力去證明,他沒有錯,你也沒有愛錯人。
因為,不被祝福的愛情,很難真正幸福。

愛情,不只是我愛你,你愛我,我們就能幸福快樂。我們要努力的,不只是我們彼此的感情,還有太多現實生活的考驗。
我要求的不多,我只希望在我開口前,你會先說「這是我女朋友」。
我希望在任何重要的時刻,你都會牽著我的手,而不會讓我擔心,什麼時候你會放開手...


愛,不只是兩個人的事。
我需要的,只不過是你的「重視」。 /摘錄自 http://www.wretch.cc/blog/illyqueen&category_id=974654  女王的書
 
 




to my dear:

                    我常想...為什麼我會喜歡你...
                                   當然 有時喜歡是沒有理由的
                    因為你 讓我感受到 你願意 為我做的任何小事
                                讓我不用擔心 不用害怕 什麼時候 我會找不到你
                                                                                               會牽不著你的手 當然你也保留該有的空間自由給我
                    因為 你也有你的 應該做的事
                    對外 你是個成熟的男人 私底下對我 卻讓我看到不一樣的你
                    很開心 你的願意 我們今天又提前遇到了 一個難題

還好有你 化解我心中的不知所措 真的

                                                                   好喜歡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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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5-10 14:58
她, 46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5-10 14:53
她, 46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5-10 14:56]:

相信幸福 堅持自己的~
共勉之^^~
一起加油喔!

 
時間:2009-05-10 14:35
她, 46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5-10 14:36]:

OKㄚ~我開放了~^^~
好了再跟我說~
不過也是轉載的喔.我只是稍微整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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