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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個人利益大於國家利益
作者: 李邁克 日期: 2012.10.06  天氣:  心情:
..興國國小高唱國歌 民怨「噪音」報案
.-字+字.作者: 楊宗灝╱桃園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0月6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楊宗灝╱桃園報導】

唱國歌竟妨害安寧!中壢市興國國小上月廿五日朝會全校師生高唱國歌,鄰近住戶不滿「噪音」分貝過大,打一一○檢舉妨害安寧。管區派出所受理報案也看不下去,反過來勸導民眾聽到國歌應該「肅然起敬」,否則就有愧為「中華子民」。

國歌唱多大聲才構成妨害安寧?桃園縣政府環保局稽查科指出,過去從來沒有接獲過類似檢舉案例,依《噪音防制法》第九條規定,學校並非工廠、娛樂、營業、營建等管制場所,應不致出現妨害安寧問題。加上師生唱國歌並不是「持續性」行為,檢舉民眾可能是一時情緒反應。

中壢市興國國小上月廿五日舉行朝會,全校師生高唱國歌,孰料附近住戶認為太大聲,向警察局一一○勤務中心報案妨害安寧。管區派出所員警到場時,國歌早已唱完,對於民眾堅持舉發,只能好言相勸「聽到國歌應該肅然起敬,若連短短幾分鐘的國歌都無法忍受,恐有愧為中華子民。」。

興國國小校長林正義表示,當天是每周一次的例行朝會,時間從早上八點鐘開始,唱國歌過程不到兩分鐘,不知為何會引起民眾不滿。警方規勸民眾「愛國」做法事後引起基層員警共鳴,有些人認為這才是正港的「愛台灣」,也有同事擔心受理員警會被民眾投訴「態度不佳」,要小心長官找碴。

中壢警分局表示,至今並未接獲當天報案民眾投訴電話,對轄區員警娓婉規勸做法表示肯定。桃園縣政府教育局主秘高玉姿則認為,各國小一周才舉行一次朝會,唱國歌也是希望從小教育下一代認同中華民國,希望民眾不要小題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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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10-08 13:36
她, 70歲,高雄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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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0-08 12:44
她, 63歲,花蓮縣,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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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0-08 09:24
她, 70歲,高雄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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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0-07 20:41
她, 70歲,高雄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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