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老子60)之三 台灣白`牡丹 2015/4/28(乙未3/10)
看完經文,
我們可以了解老子在這一章,
主要在展示治國立民之道,
所治之範圍愈大,
愈應順由道化的自然,
不多事更張,
所謂「無為而治」
就是
「與其動而滋紛,不若靜而無為」
的理由中得來。
因此,
治大國,
如單憑法令制度等以求約束人民,
未能在自性上啟發其自治者,
這是得不到理想的善治的。
所以說,
以道蒞天下者,
不也可與鬼神合德,
而且也能與天地同流,
天地萬物盡沐於一個大無為狀態中,
互相交流而不相害相傷,
這正是
治大國的要諦啊!
經文第一句:
治大國,若烹小鮮。
說到治國有大小之分,
國之小者,
只要納民於合理的軌道中,
常以民生的安定滿為心,
與民同苦共樂,
則民自能各安其分,
而國就未有不治的了。
然治大國卻與治小國不同,
因大國幅員遼潤,
民性不齊,
若以治小國的眼光來視治大國,
確然困難得多,
老子就以一個很簡單的例子,
來喻治大國的方法,
他說:
治大國實像烹小魚一樣,
(小鮮即是小魚),
在火候上要恰得中道,
先後緩急得宜,
這樣,
魚全而肉不潰,
更不可妄自攪動不停翻轉,
否則就要把這條小魚攪得破碎,
不再是原來的整條魚形了。
所以說治大國就這樣,
要把國體和人民看作小魚的受不了擺弄,
因此朝令夕改不可,
過於多事也不可。
民之在國,
猶魚之在釜,
最怕反覆翻弄,
如魚形的不得其全,
也就是民性的喪其厚樸了。
【 詳 解 待 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