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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不須批評對與錯
作者: 久久上線一次.有事請留言 日期: 2008.11.13  天氣:  心情:

當愛只有「佔有」,而沒有「成全」的時候,

「愛情」與「親情」就會變得誓不兩立。

願意支持對方理智的決定,「愛情」與「親情」才得兼容並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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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歲的他,愛上五十一歲的她。責備的人,遠遠多過給予祝福的人。最遺憾的是,雙方家人都保持反對的態度。最後,演變成一場暴力行為。他的母親找人砸了她的店。



愈是被家人反對的婚姻,兩人愛得愈堅貞。這是感情世界的槓桿原理。此時,他愛她、她也愛他,已經超乎了感情的力量,他們要聯合起來向全世界反對他們的人做最嚴厲的抗爭。



偏偏,他連學校的課也不上了。於是,他的母親更有理由說:「要孩子趕快回家來。」曠課與離家,被拿來相提並論,罪上加罪,果真無可赦?



母親顯然忽略一個十八歲的男子承擔社會壓力的極限,無法以平常心來面對師長的關心和同學的玩笑,因此而曠課,其實情有可原。逼他到絕境的方式,無異於強迫他在愛情和親情之間做立即性的決定。



雖是與一般社會倫理道德相悖的一段老少戀,卻暴露很多不被祝福的戀人,在感情邊緣的困境。當家屬發現心愛的子女或枕邊人,愛上他認為不該愛的人之後,態度都很決絕。



「你必須立刻離開他,否則我就……」威脅的方式很多,包括:斷絕親屬關係、死給你看、不提供財務支援、讓你顏面掃地……等,總之,就是要逼迫陷入情網的當事人,在「愛情」與「親情」之間抉擇。



◎讓所愛的人快樂,可以說是最基本的定義



什麼時候,「愛情」與「親情」變得如此誓不兩立?



看過千百個愛情案例的我,發現:當愛只有「佔有」,而沒有「成全」的時候,「愛情」與「親情」就會變得誓不兩立。不斷抗爭的結果,多半是兩敗俱傷的結局。



當父母想佔有孩子時,所有帶著真愛前來追求孩子的人,都將被指責為誘拐。當妻子想佔有丈夫時,所有擦撞愛情火花的出軌都被歸類為姦淫。



不論感情的形式是否涉及「不倫」,一旦被家屬貼上「負面」的標籤,「親情」與「愛情」都會向下沉淪。



從此,雙方的溝通大門緊閉,再也聽不到對方的心聲。



想想看,「愛」是什麼?讓所愛的人快樂,可以說是最基本的定義。如果,他在你身邊不快樂,千萬不要強留。成全他吧!祝福他吧! 讓他追逐他所想要的,就算有一天遍體麟傷,至少他還記得你的成全與祝福。能夠的話,留一條路給他,讓他走得出去,也回得來。



愛,本身沒有錯。雖然,女大男小的老少配,與傳統的價值觀有差異。雖然,拋妻棄子的外遇,不見容於親友之間的輿論。雖然,同性之間的戀情,絕對不會是社會的主流。但是,愛,沒有錯!當兩個人真心相愛,不須用太多價值標準批評愛的對與錯。



除非當事人,在自己的情路上有所覺悟。否則,任何關心他們的親友都不要隨便指責他們的愛是一個錯誤。就算你是一個被頭戴綠帽的丈夫,也要試著去體會妻子的外遇,對她而言並非愛錯。



學會尊重別人的愛,溝通的大門才會繼續敞開。關於愛的種種糾結、個個問題,才會透過溝通一一解開。



愛,沒有該不該,只有存不存在。任何已經存在的愛,可能無法被所有的人贊同,但都值得被尊重。也許,它傷了某人的心,或成為某人幸福的障礙。但雙方必須先承認這份愛、肯定這份愛,才能共同創造出轉圜的空間,讓進退的人都自在。



當反對的力量減弱、抗爭的力道消失,所有的人才能回到平衡點,冷靜地思考下一步該怎麼走。「愛情」與「親情」,絕對不是單選題。「婚姻」與「外遇」也會找和平解決的方式。



因為,一切都是為了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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