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子(老子55)之四 台灣白牡丹 2014/7/26(甲午6/30)
〈赤子〉章末了的三句話,
在修為的認知上很重要,
有必要分三天來說它,
今天先看這個:
知和曰常,
知常曰明。
上節以「和之至也」作結尾,
故這「和」就是情感的適當發洩,
在思想和行為的啟動上達到中節限度,
也就足當發則發,當止則止,
只要不過限,
那麼,
雖屬向外發洩也不算病態,
所以這就是「和」。
否則當發而不使發,
等於嬰兒的不使哭號一樣,
硬性強迫的壓制,
或發而過了限度,
便成為過度消耗,
這樣就有傷含德了。
因此在上節中,
借赤子之握固與脧作為例子,
是寓保全元真之意。
此正如中庸未發時之致中,
和老子無欲時的觀妙一樣,
這「中」與「妙」就是人類固有的元真,
在本章上則稱作「含德之厚」的「含德」。
假使遇機而發之時,
仍以這元真之自然發洩為限度,
若能這樣的不失含德,
則元氣雖使而不傷,
元精雖動而不耗,
只要能以「和」字壓住陣腳,
就是中庸的發而中節之「和」,
和老子有欲以觀其徼的「徼」。,
今在上節以「和之至也」作尾語,
這在人生的思想行為上是有警惕作用的。
至此,
我們明白了,
人類自生以來都有純全的含德,
只要不戕伐與過度消耗,
其生來的含德就可以常保。
可是,
在實際上人類是有情動物,
很容易就濫發無止而溺於情,
又因是高級動物,
就更貪欲自私而勞其心了。
溺於情者是縱慾過度而傷含德,
勞其心者是侈欲過度而伐含德,
含德一失就等於元氣元精全都流洩了。
因此之故,
老子的原意就是教人在保全含德的前提下
能知道保持「和」態而發者,
這才是人類當行的「常」道,
而能夠知道這常道的人,
才是真正的「明」白人。
【註】「徼」本同「竅」,
就是一般所說竅妙的竅,
文句見〈定義〉章第一。
【 其 餘 解 說 待 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