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風揚 風颳起了粉紅圍巾 流蘇 迎面讓風吹著 掛在牆角瑟縮著一本日曆 標示起 民國九十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三 農曆十七 二月二十七日,今年是民國九十七年 是的,再相隔沒幾分鐘 就是二月二十八日了 有代表哪種意義嘛???? 我想應該是有的 但是因人來下註腳說說罷 而我要說的是 我在二月二十七的這天 我~發了很大的怒 很大很大很大的 怒 原因,我不想說 不為什麼 只覺得把二月二十七的怒 放在二月二十七日就好 而二月二十八日 則是我要出外去 走春的日子 我又何必把二月二十七日的怒 連累到愉快的二月二十八日呢 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