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老子52)之三 台灣白牡丹 2014/6/3(甲午5/6)
今天來看經文第二段:
既得其母,
以知其子;
既知其子,
復守其母,
沒身不殆。
這段話是說我們既然了解了「道」生萬物,
這萬物之母尋到了以後,
身為萬物之一的我們,
就該明白自身應有的立場和天職,
理當效法天地那樣無私無欲的發揮德性,
這也就是既得到其母以後,
要明白自己的應有德性,
不能再醉生夢死了。
其次,
再說萬物由道生,
物的小體和道的本體,
就如母子的親情一樣,
本無不同,
所以就當依母命而行事,
牢守生母之所囑,
這就是既知道子體與母體相通,
所以就當牢守母道的意思。
能如此,
我們便不會再誤入迷途,
背逆其母,
在由始至終的一世中,
再也
不會招惹罪咎而遺害其身了。
【 敬 待 續 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