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的本質是自私的,也是不合乎邏輯的,同時也是虛榮的. 一談到愛情的本質是虛榮的,準有人暴跳如雷,說我對愛情橫加污衊,簡直不是個人.然而事實歸事實,不承認歸不承認.聖人曰:"人之既衰,戒之在得",普通人一旦成了老頭老太婆,往往發現世界上啥都是假的,妻子丈夫兒女都靠不住,唯有錢才是真的,可以解決任何疑難雜症.於是,父母和子女之間--尤其是和女兒之間的衝突開始.杜牧有詩為證:"商女不知亡國恨,隔江猶唱後庭花."我們可套之曰:"少女不知錢重要,硬要嫁給窮光蛋."父母和女兒的糾紛多半由此而起,父母根據一生慘痛而寶貴的經驗,對女婿的要求,只要有錢就行;而女兒可不做如是想,喜歡音樂的就要嫁音樂家,喜歡詩的就要嫁詩人,喜歡小說的就要嫁小說家,喜歡跳舞的就要嫁舞蹈教練,喜歡英俊的就要嫁花花公子,喜歡出國移民的就要嫁留學生.偏偏把"錢"的問題置於大腦之後,甚至連餓死都不在乎. 於是,一場激烈的家庭內戰遂白熱化,父曰:"妳嫁給A,A一個月薪水多少?能養活妳嗎?"母曰:"A那小子銀行裡多少存款?有房子嗎?你們將來有了小孩怎麼辦?"女兒憤憤曰:"錢,錢.錢,你們就知道錢,好像要賣女兒.我只要人,不要錢."天呀,基本觀念竟有如此大的差異,我看再談一百年也談不攏.結果不是女兒跟"那小子"一溜了之,就是真的嫁給一個有錢的.後者還好,前者自然搞的轟轟烈烈,把父母氣的頭暈眼花.一方面氣女兒不聽話,一方面氣女兒不知道錢中用也. 基於愛情的自私本質,女人既不為你的錢,一定得為你點啥--或者愛你老實;或者愛你英俊;或者愛你文章寫的好,天下聞名;或者愛你的官大,到處有人恭維;或者愛你長的小白臉,女人看了都要慾火中燒;或者愛你的學問大,連愛斯基摩文都精通,而且又會發明原子彈;或者愛你交遊廣,連去唱歌都不花錢.總而言之,女人一定得為點啥,絕沒有一點啥都不為的愛情.最常見的現象是:她和她心愛的男朋友或丈夫並肩而行,她一定有點驕傲之感,她才快樂;如果沒有驕傲之感那事情就嚴重嚴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