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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棄養須知-請告訴親友喔^^
作者: just黎安娜 日期: 2007.05.22  天氣:  心情:

1.不是沒有辦法 只是靠自己一個人的力量不夠 要懂得尋求協助

2.永遠都有辦法 只要願意出一點力 盡一點心 就算報答寵物無私的愛吧

3.如果妳真的以為沒辦法了 送她來動物之家辦理棄養請一定要配合:


A.棄養費用 2400元(這是政府代為照顧您的狗狗10天的費用 一天2百多 狠公道)

(記住 妳送狗狗近收容所的那一刻起 就等於親手殺死了70%的牠-認養率僅有23-27%)


B.棄養會留下紀錄 別以為只是換換內衣內褲   ~妳的善行也會跟著妳一輩子喔

C.請在棄養前1周 幫狗狗打完所有疫苗 並告知動物之家人員 狗狗已經打過疫苗

(收容所像是開放式難民(?)營 所有病菌幾乎是大流通........雖然所方已經盡全力維護環境 但永遠都有新的狗狗帶菌進來)

D.請在棄養前 讓狗狗養足體力精神 

(因為收容所沒有你家這麼舒適  要是你被抓進來 也需要強健的體魄才熬的下去吧)

E.棄養的前一週 讓狗狗洗完澡 長毛的先剃毛 該整理的要整理好

("狠幸運的話"義工可以牽牠出來走走 "非常幸運的話" 義工會幫牠洗澡...你捨得讓她賭運氣嗎??)

F.請準備告示牌 自我介紹版 告訴來參觀的民眾 這隻狗狗沒問題  幫狗狗尋找新主人
(介紹狗狗的特色 習慣 等等等等........畢竟 大多都不是狗狗的錯....)

請記得 不是沒有辦法 只是靠自己一個人的力量不夠 要懂得尋求協助

永遠都有辦法 只要願意出一點力 盡一點心


如果妳真的以為沒辦法了 如果一定要送她來動物之家辦理棄養請配合以上

就算是報答寵物對妳無私的愛吧

*******************************************
台北市動物之家 內湖潭美街852號

本週六舉辦中型認養活動 歡迎參加

志工大隊聯絡方式
台北市動物保護志工隊 志工論壇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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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05-28 17:43
她, 45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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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7-06-05 15:52]:

不用很多的錢^^

只要妳有一顆愛小動物的心

用任何妳可以想的到的方法,來動員 來幫助 來救援。

 
時間:2007-05-28 17:32
他, 41歲,台中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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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7-06-05 15:54]:

既然一開始準備一個生命的到來~
就應該好好的對待他到生命結束~
假如真的無法養他了!!
也應該自己親自為他找一個適合他的家!

推推推!!!!簡潔扼要的說出 身為人類對於生命應有的尊重!!!!!!!

 
時間:2007-05-28 00:29
她, 41歲,基隆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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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7-05-28 15:45]:

獸魂碑是殺咪?? 墓碑嗎??

 
時間:2007-05-27 23:33
他, 51歲,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5-28 15:46]:

眾志成城!!只要多一個人接受宗重生命的想法 我們就離目標更近一點了!!!

 
時間:2007-05-27 13:30
她, 39歲,非洲,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5-27 21:10]:

今天有一對神奇父子檔.....等等說故事給大家聽......

 
時間:2007-05-27 10:04
她, 46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5-27 21:03]:

法律規定 10天安樂死,如果籠子還夠..就會延長狗狗的收容期限...可是很多主人隨地放養自己家的狗....常常被捕狗隊抓進來佔位置...每天幾乎40隻左右.....很快的位置就會不夠...那 來當義工吧!!!! 一邊哭也要一邊救..不然就白哭了~~~對不對!!!!!!!

 
時間:2007-05-27 05:19
她, 99歲,新北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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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7-05-27 21:05]:

是阿 主人是狗狗的一切 是狗狗唯一的天

如果準備棄養的人看到這段話

希望你記住 "凡事都有辦法" "尊重狗狗生命 也就是尊重自己的生命"

 
時間:2007-05-27 03:44
她, 42歲,亞洲其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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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7-05-27 21:08]:

人類有力量決定牠們的生死...

lianna更覺得 人類沒有資格把自己同胞做錯的後果 讓無辜的狗狗來承擔...
希望從當下 我們就能說服親友 1.不購買狗貓 2.做寵物節育 3.鼓勵認養

也歡迎果菜汁來經營志工團隊 只要種下種子 細心耕耘 就會有發芽的一天~~~

 
時間:2007-05-26 23:27
她, 38歲,桃園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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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7-05-27 21:11]:

政府應該嚴定棄養的罰則

例如有紀錄就不准再養狗貓~~~~~~~~~~~~

 
時間:2007-05-26 19:55
她, 99歲,台南市,傳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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