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看了「他喜歡的,不只妳一個」這本書,覺得妳似乎很「挺」第三者。
但是,妳有沒有想過男朋友被第三者搶走的人的感受呢?
難道妳覺得去當破壞人家感情的第三者是正確的嗎?
還是妳本身根本就是一個第三者!
A:
我認為,破壞人家「家庭、婚姻」,是很不對的行為,但我並不認為,世界上有破壞人家「感情」這種事。
應該說,我不相信誰有那個能耐去「搶走」別人的男朋友,如果那個男朋友自己不願意走的話。
在結婚以後,我們必須尊重婚姻制度。
但是在結婚以前,每個人都還有嘗試比較的機會,我們也必須尊重對方選擇的權利。
只要雙方沒有婚約,我們就不能定第三者的罪。就連法律都站在他那一邊了,我們還有什麼資格說他不對?
和你猜想的不一樣,我不是第三者,目前為止也還沒有當過第三者。
不過,我倒是和一些第三者交過手,而那些第三者當中還不乏我的好朋友。
一開始,我也和大多數人一樣,把矛頭全指向第三者。
但是,想清楚以後,我發現,錯的人不只她一個,我錯得比她更離譜。
第三者並沒有對不起我,是我自己錯把對方當成好朋友。
如果現在再讓我遇到介入感情的第三者,我會想盡一切辦法抵抗她、阻止她、驅逐她、擊敗她……,
但是我不會怪她。
因為我知道,所謂的第三者、狐狸精、不要臉的爛貨……,其實也不過是個想要得到真愛的女人。
如果可以選擇,沒有一個人會願意去當第三者。
你問我有沒有想過那些男朋友被第三者搶走的人的感受?我只能回答你,將心比心,就是我的感受。
雖然我不一定可以做得到,雖然我沒辦法做得很好,但是我願意努力朝那個方向去做。
期盼你也能與我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