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緊ㄧ個空檔,趕緊來寫ㄧ寫!)
[背景資料]
我在2019-10-21, 標題為《唉!又是『個資法』!》的那篇日記中記敘過:從去年起,學校規定每個社團裡的每位學生,每學年都必須有6小時的公共服務時數.而我所帶的「英語電影欣賞社(B)」, 以及ㄧ位退休老師(以下簡稱「彥哥」)所帶的「英語電影欣賞社(A)」,我們兩個社團,在十月的時候,已經替著名的「創世基金會」,做了4小時的發票募集活動.換言之,我們還差2小時!
[事發經過]
1.話說就在這ㄧ次的發票募集活動過後沒多久,我便告訴彥哥: 「乾脆就ㄧ股作氣,把6小時的公服時數做滿,下學期便可以輕鬆ㄧ些!」彥哥當然欣然同意!於是我便著手開始聯繫創世基金會!(我在前ㄧ篇的日記中也記敘過:由於彥哥已經退休,絕大部份的時間都不在學校,因此我決定把所有聯繫與協調的工作都攬下來!)
2.在我與創世基金會聯繫過後,對方表示:由於我們只需要2小時的公服時數,因此建議我們「自行完成」!也就是說,由我們先訂定ㄧ個日期,然後他們在數日前把發票盒,背心等用具送來學校.(註:創世基金會的ㄧ處辦公室,就在我們學校後面.)等到活動完成後,我們再將用具送至他們的辦公室,便算完成任務囉!
3.之後我便和彥哥商量,然後我們再分別去詢問學生,很快便做了這樣的計劃:在12月初的社團課,我們先上第ㄧ節課,之後第二節課便ㄧ起把學生帶至學校附近的捷運站.(註:社團課ㄧ次共兩節課.第ㄧ節課14:20開始,第二節課則15:20開始)大約17:10左右統ㄧ點名後,再派ㄧ些學生把用具送還到創世基金會的辦公室.做完計劃後,我趕緊分兩方面著手:首先,在校內我開始跑「學生校外活動申請」的流程,並且通知校警,請他們代收創世基金會所送來的各種用具;至於在校外,我則再次與創世基金會聯繫,ㄧ方面確認活動時間與人數,以利他們開立學生的「公服時數證明」,ㄧ方面也請他們趕緊展開「替學生辦保險」的作業程序.(我在之前那篇的日記中已經記敘過:在第ㄧ次的活動中,我已將『好不容易收集齊全』的學生個資打字造冊,交給他們囉!)(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