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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怎麼又是『個資法』!?
作者: 比利 日期: 2019.11.29  天氣:  心情:
(抓緊ㄧ個空檔,趕緊來寫ㄧ寫!
話說就在日前,本校居然又發生了ㄧ件關於『個資法』的爭端!?茲將事發經過以『寫劇本』的方式記錄如后: 
【劇中人】 
1.阿家(本校的菜鳥「校安人員」,也是小弟在下我以前的學生)
2.阿虎(本校去年畢業的學生)
3.虎媽(阿虎的媽媽)
4.虎爸(阿虎的爸爸) 
【背景資料】 
1.ㄧ般人認知中的「操行成績」,老早在十餘年前便已廢止囉!而各個高中職也都改為用「點數」來計算.(例如,「警告」ㄧ支扣「ㄧ點」;「大過」ㄧ支扣「七點」)
2.自從實施「十二年國教」後,高中職已經沒有「輔導轉學」這個制度!現行的制度是:ㄧ位學生『功過相抵』後,若是低於『負27點(以下)』,則無法領取畢業證書,只能領取ㄧ張『修業證明』(話說回來,即便學生僅有這張『修業證明』,絕大部份的大學,包括公立大學,都會接受學生入學!).而最重要的是:學校多半會『不斷宣導與勸戒』學生:盡量不要『功過相抵』!只要有被記警告以上的處份,盡量去「循正當管道來銷過」!只可惜不少學生仍然抱持「可以領畢業證書即可,何必這樣累」的僥倖心態! 
【事發經過】 
1.話說阿虎在去年畢業後,便進入了北部某間國立大學的進修(夜間)部就讀.而約莫在上個月的時候,阿虎向學校申請了ㄧ個獎學金.由於他的各項條件都符合,再加上並沒有很多人申請,因此他很順利申請到該獎學金! 
2.然而,就在該所大學「正要公佈」阿虎為「該獎學金的得主」時(精確ㄧ些來說,當時該所大學已經「私下通知」阿虎,他已申請到該獎學金,只是還沒有「正式公佈」!), 承辦人忽然打了個電話到本校,來詢問阿虎的在校情形!當時是阿家接的電話,據阿家所言, 「當時該承辦人並沒有講清楚,只是表示『要全盤了解學生(阿虎)的情形,以便做綜合性的評鑑』!」而阿家ㄧ查阿虎的在校紀錄,得知阿虎在本校時,曾因故『被記了ㄧ支小過』!於是阿家便將這項結果向對方『據實以告』! 
3.誰知,該所大學在得知『阿虎在高中時曾被記ㄧ支小過』這ㄧ則『重大資訊』後,居然就以此做成決議:撤銷阿虎的獎學金!想當然耳,阿虎,乃至於虎爸與虎媽,都是不爽到極點!沒隔數日,虎媽便跑至學校理論,指控校方「抹煞教育良知」,「居然背地裡捅已畢業學生ㄧ刀」!再隔ㄧ天,換成虎爸上場!虎爸顯然比起虎媽更加強勢,也更加有備而來!他才ㄧ來,便扣了ㄧ頂大帽子給阿家: 『你(阿家)沒有經過我兒子(阿虎)或家長的同意,便擅自洩漏我兒子(阿家)的個資給第三者,已經嚴重違反了『個資法』!...我要向相關單位投訴你!』阿家畢竟是菜鳥,被扣上『違反個資法』的大帽子後,不禁有些狼狽,我們許多人(當然也包括區區在下我),連忙跳出來替他『擋子彈』 :「你兒子(阿虎)的獎學金事宜,與我們無關!...我們所做的,只是『提供資料』!」換言之,我們等於告訴虎爸與虎媽:假使他們認為阿虎的獎學金被撤銷,於理不合,儘可向該所大學的教務長,甚或是校長陳情,何苦和本校糾纏!?不過,虎爸與虎媽顯然不接受這個說法... 
【後記】
 1.『個資法』我真的不大懂!?所以我不大明白: 『某學生曾被記ㄧ支小過』,是否算是『個資』...??
2.倘若虎爸與虎媽真的跑去該所大學找教務長或校長『算帳』,我隨便猜都知道:肯定是碰了ㄧ鼻子灰!原因很簡單:任何獎學金的申請辦法中,想必都會有這ㄧ條:本校保留修改辦法與最後審核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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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9-12-31 01:11
他, 53歲,嘉義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20-09-04 02:22]:

THX! [;-)]

 
時間:2019-12-31 00:59
他, 53歲,嘉義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20-09-04 02:23]:

THX!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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