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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酒。
作者: 雨不停 日期: 2012.11.24  天氣:  心情:
更正確來說,也許性是一種化學合成物,是高濃度的酒精,以%數來決定她的揮發程度。
而愛,是經過長期釀成的酒,裡面也包含着令人醺然的酒精,但不會是全部。

只是,我們都太追求即刻的陶醉,和激情,誤以為能享有相同醇厚的口感。
誰知,得到只是俄羅斯的伏特加,濃度90%以上的那種,而不是威士忌,也不是紅酒。
在醺辣的口感之後,一覺醒來,只得醉過一場的快慰,沒有其它。

説説看,懂得品酒的人懂愛嗎?

當我腦海將酒與性愛類比時,剎那,以為兩者不會劃上等號的。
但想想,倒也不盡然。喝威士忌的人懂得分辨年份差異帶來的醇厚、儲存木桶所引發的香度。
對於愛的感受追求,或許是期盼餘韻無窮般的細水長流而非啤酒暢快的辛辣感,舌尖也許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例如讓味蕾細胞發揮更敏銳的功效去品嘗。
差別只在於,今天是用什麼心態去喝下這杯酒,不貴,就湊合着吧。
不需要有VIP的會員資格,即能享有暫拋世事的快樂,同樣是快樂。

不知不覺的,我物化了自己,以及女性,若這個比喻成立,我似乎尚未是杯熟成的美酒。
這實在是令人相當遺憾的事情呢,但總是來不及,原諒我就是個急性子的人。

但這麼說,不懂愛的反而是我?
畢竟,我不是個品酒之人哪。
喝酒,為了入睡、為了逃避、為了未知而恐慌,和父親一樣,這也許是家教的問題也說不定。
即便從小我就厭惡父親喝酒後的狼狽樣,誰知,等到與他淪落到相同境地的時候,才明白,酒是苦的。

同樣是快樂?

坦白說,應該沒有一次喝酒是快樂的。
我記得那個女孩在勸酒時,告訴我:喝嘛、開心一點,放鬆就好。
我一直以為她是快樂的。某天,忘了是哪個男性友人告訴我,如果真的快樂,是不會這樣說的。
我想起女孩的處境,以及醉後她曾咽咽嗚嗚的告訴我的某些事。也許吧,只有放鬆而已。

説懂不懂呢?不如説,我們都不敢放膽的説愛。
逃避型人格,是會下意識的規避責任,摀起耳朵躲阿躲的,假裝沒有,就沒事了。
所以愛,不敢索也怕自己給不了,單單一句喜歡,是鼓起多大的勇氣從嘴裡逸出,性愛時的嬌喘可能都還簡單一些。(笑)

但,句句認真。

喝酒時我一向不失態,身旁通常都有護著我的友人,於是再醉也只是維持着規矩的趴桌姿勢小歇.
很鎮定的告訴別人,既使遲鈍了些,但我還是清醒的。
但確實,喝酒是可以給人的勇氣的,一些事情,並非是醉了才做,而是醉了,妳可以這麼做了。
這景象,像電影“愛“中,趙薇炒菜之餘,還狠狠牛飲了幾口米酒一樣,壯膽,於是她膽敢向趙又廷這個受傷的混帳示愛。

幾天前的星巴克,乙問我説,妳覺得妳像“愛“裡頭的哪個角色?
我當下笑著想著就是這番景象,沒真像誰,裡面的三段劇情,誰都有可能發生.
只是…習慣性的喜歡上心理受傷的混帳,確實是容易引起女性共鳴的。

偏頭想著,嘿,對我來說,喝酒的用處比喝酒的妙處來的多。我果真不是個品味高尚的名流人士哪,俗氣的很。
那麼,我能給的是酒精般的化合物、還是酒?
是酒阿,是酒。沒人能真正享受燒喉的灼熱感,也許辛辣些,但是更多成份是醞釀而生的。



一樣失眠夜,我腦中轉繞著各種即將去面對的難處,和闖自己的關。
但,我逐漸明白,寫作是種釋放,幸好我還知道,我能寫些什麼,讓自己舒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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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1-27 05:40
他, 39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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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1-24 14:42
他, 42歲,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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