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命(老子44) 台灣白牡丹 2014/1/23(癸巳12/23)
人身之構成,
一是有形之軀體,
二是無形之自性,
此二者缺一即不成現在的人身。
不過我們在既有人身之後,
於人生過程中,
必須將這二者的來源與發展界限分清,
當然,
體軀有新陳代謝的作用,
這不能沒有物質上的補養,
可是若因補養進而需求過甚,
甚至超過軀體所需的限度時,
這就成了人生不應有的物欲了。
因為物欲是愈即愈深,
慢慢地成了日常生活的慣性而不自知,
到此時,
人生視物欲便成唯一的追求目標,
而那無形的自性就被這有形的物欲所埋沒了。
因此,
我們如要保元存真,
首要是在物質的需求上應適可而止,
勿過分勿妄求,
須知人生之真義,
並非只為物質所役而來,
以至成為物質的奴隸,
實應役使物質來建設共有的人生福利,
所以,
真正明理的人,
在物質上不存自私心,
對權勢上不存佔有欲,
看得開又能放得下,
不混淆天理與人欲,
這是有其內悟原因的。
是以,
人生若能善用物質公諸社會,
這不但可以「以財發身」,
而且更能成就無量功德而永保真命,
本章名之為
「保命章」。
先看一下經文
名與身孰親?
身與貨孰多?
得與亡孰病?
是故甚愛必大費,
多藏必厚亡。
知足不辱,
知止不殆,
可以長久。
【 待 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