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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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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你被寫在我的字裡
作者:
雨不停
日期: 2012.05.27 天氣:
心情:
527,我回到老地方。吵雜、人聲鼎沸、三教九流聚集的咖啡店。
傳說中,有馬夫等著載小姐的開放式咖啡店。
近兩個禮拜,我所追尋的某種停靠點,約莫是短期內不再前往,既使那是段多美好的邂逅。
那個邱妙津曾踩踏著腳踏車,迎風在溫州街、新生南的巷弄間、字字句句唱吟出絕對的自我。
在我心目中,文學與這地帶幾乎劃上等號了。
於是,文人雅痞們時不時的聚集此地,吞雲吐霧的大聊當代思潮、時序演變...頗有貳三零年代巴黎左岸的樣貌。
我私心的,想屬於那兒。...或者説,從小第一本三毛開始,我就覺得,我該屬於那個世界。
而,不是不行。至今,不是不行。
憤世忌俗的入世觀,曾讓我有一度對於文青生活相當斥之以鼻。
不就菸加咖啡嘛!85度C不行嗎?一定要去那種名字取得莫名其妙的咖啡店、咖啡還他媽的一杯120?
不就啤酒加聊天嗎?公園不行嗎?一定要去那種喝三口就見底的還一杯至少240的酒吧喝酒嗎?
這是,很窮的時候,我的假左派態度。等到真的有點能力了,我始才明白這樣的差異性,是必需的。
至少,是氛圍的問題,文化的歸屬感,是令人享受且放鬆的,迷戀之,其來有自。
不過,我依舊厭惡著人們自以為布爾喬亞式的造作姿態,對於所謂的大眾做出不屑的輕蔑嘴臉。
依舊還是有,還是會。
總之,想到溫州街,我還是忍不住鼻酸,再也、再也不能輕易前往了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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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知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失衡的。
多麼奇怪,我的單身姿態不知從何時開始,已經根深蒂固的存在於每個友人的腦海裡。
我並不刻意強調自身的孤獨與寂寞,在公開的領域上。我只讓所有的不安與焦慮化為文字,在此可以讓我放置。
這樣就好,就好(?)我從不承認自己害怕,害怕幸福從來不屬於自己的。但這是淺意識,戒不掉的。
我厭惡短暫的歡愉,我厭惡曇花一現的曖昧,但我更習慣獨來獨往的自己,想了千百種自己該獨善其身的理由。
永遠忘不掉,長輩曾語重深長的告訴我,愛情不該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事。
可,可那麼久了。
有一天,我告訴C,我的所有一切努力和堅持,都源自最初的浪漫情懷,不是這樣我不會相信自己會踏上書寫這條路。
我從來都不想是那種在事業上、成就上登高一呼的那種強者,我只是不服輸,我只是不願看到別人失望的表情,我才會漸漸的入世。
可,初衷呢?
初衷還是,愛啊。不是嗎?為什麼要抗拒,告訴自己,那是假的、那是不切實際的那是狗屁!?為什麼呢?
親愛的導演那天用著嬌憨的口氣,對著麥克風好可愛的説:愛錯就愛錯嘛!不愛怎麼知道會錯!
好灑脫宣言,愛錯就愛錯嘛...她給了我些勇氣,告訴我,就去啊,就去啊!沒有跌過,妳永遠不知道該怎麼走向終點。
每個女孩,都是這樣變成女人的。很膚淺的我,常常都只看到別人的幸福姿態,想著想著變笑了。
很少去思考,都是怎樣的千捶百鍊、小心翼翼,才叫人懂得珍惜。
一直以來,我太習慣以第三者的觀看者角度,偷偷的因為別人的幸福很甜密、因為別人的情傷而可惜。
一直以來,我對於太過濃重的抒情告白,抱持著冷然無謂的態度,不希望被打擾、也不希望因此傷害別人。
有一天,當我閉上眼,開始看得到另一個人的樣貌,我才知道,愛就是這樣令人措手不及。
不是在條件之後,不是在生活之後,而是在一切之前,即便注定錯過,可是怎麼説,都是種學習。
離開溫州街的那天,他請我將他寫在我的字裡。
我只是記得,清晨從窗外照射進來的微光,將他的側臉輪廓映的好仔細、好立體的時候,差點忍不住就跟著觸碰描繪。
可是,該説什麼呢?順序反了,過程太短了,既使很不小心的聽見他說:「就只能寫我。」這句話,而愣住。也無法代表什麼啊...
我失衡了,我才知道找回平衡的方式就是,好好的照顧自己。
我開始進食了,我開始懂得騎著小狼在大街小巷中尋覓著讓自己微笑的角落。
我只能重新開始回復觀察者的角色,才能找回平衡,所有的所有,迅速而短暫。
反正愛情本來就是如此,交往前的曖昧才能叫人一提再提,之後的柴米醬醋茶都是乏味的陳腔濫調。
我想把你寫在我的字裡,不管那個你是誰。
但在那之前,請夠深刻、請說服我,足夠把你寫再我的字裡。
---------------------------------------------我也懂,孩子他說當他想放棄一切的時候。畢竟我也想當個孩子。
請不要定義我,因為,我與誰都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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