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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玫瑰花vs腳踏車
作者: 可芸 日期: 2009.02.05  天氣:  心情:



高雄有一位媽媽,自家門口的玫瑰花被偷,為了教育孩子,這位媽媽報警處理,最後1小時內,警方循著監視器畫面抓到採花賊!事後這位媽媽寫了一封感謝信告訴警方,因為玫瑰花是孩子親手栽種的,採花賊的行徑傷了孩子的心,但員警百忙中,迅速抓到採花賊,也讓孩子破涕為笑。





 


  前幾天我家的腳踏車也被偷了,我也去報警了,希望親愛的警察可以幫我找回心愛的腳踏車。但我就沒那麼幸運,警察來看了,我正在看腳踏車被偷當天的錄影帶,結果警察告訴我說:「妳如看見可疑的人物及認出妳的腳踏車,妳就把時間記下再告訴我們,我們再來。」
  阿!就這樣!那我報警有何用,我要自己找小偷,那警察做什麼。生氣!心痛!就因我只是丟了腳踏車,不是大案件嗎?
  我只好在守衛室認真的看著,還是老天疼我讓我認出我的腳踏車,我當然也不告訴警察了,為什麼讓他們撿便宜。我找了在做邢警的朋友跟我一起去要回腳踏車,發現偷車的是外勞,他很害怕,怕被抓,一直跟我對不起,他如被抓他就沒工作了,說到都快哭出來了
最後我原諒他,但我要求他需到我們社區勞動服務。
  為什麼?我們這的警察就沒那份心,腳踏車是我已離開我的老公留下來的,不見了,我也一樣很心急、一樣很心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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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2-11 13:11
他, 49歲,宜蘭縣,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2-11 13:37]:

多謝你ㄟㄜ樂

 
時間:2009-02-08 16:08
他, 54歲,雲林縣,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2-08 21:59]:

對呀所以我還是滿欣慰
不過對警察的態度還是不敢恭維

 
時間:2009-02-08 00:13
她, 46歲,非洲,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2-08 21:59]:

不是,我要說我的阿草不見了

 
時間:2009-02-07 22:44
他, 59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2-08 22:01]:

不可以傷小孩的心,大人的心也不可以傷,女人的心更不可以傷︽︽

 
時間:2009-02-06 12:57
她, 59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2-06 21:05]:

嗯!我已好多了
對人我放不下
事物過了就讓它隨風飄散

 
時間:2009-02-05 23:13
他, 56歲,臺東縣,農漁牧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2-05 22:21
他, 56歲,臺東縣,農漁牧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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