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159677
 獨孤求敗:謝宜容霸凌害命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08/05/13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8/05/20的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2008/05/17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謝宜容霸凌害命 日期: 2008.05.17  天氣:  心情:
諮詢法律問題,連長途電話費都要省?

如果連長途電話費都要省,以後問法律問題,你可能要就近到法律事務所,付每個小時三千元(大學法律系畢業,實務經驗少的菜鳥)以上的法律諮詢費了

我再三強調,答覆一則法律問題,有時我得花二三十分鐘打六七百個字,不見得能說清楚講明白.若用電話,我可能只須五到十分鐘,就能詳細答覆你的問題!我懶得在電腦面前打字,光是打司法書狀,有時就打得頭昏眼花了!8-}
有機會講電話,在虛無的網路世界,不是比較有真實感?:-?搞不好還能因此成為現實生活中的好友,不是嗎?
有我電話號碼的人,別要求我用打字答覆!

最近比較忙,送禮物只算舉手之勞,打字達覆法律問題,有時覺得很煩!#-O另外,我也說過,有空我比較喜歡敎大家(一次可能數百人,甚至上千人獲益)重要的法律知識,不喜歡答覆個別的法律問題!
還有,很多網友的法律問題,其實都是重覆或類似的(我的日記早已談過)!(:|留言問法律問題前,不妨先看看>:D<

有緣成為現實生活中的好友,我可以是你一輩子的法律顧問和愛情顧問!:)>-
@};-@};-@};-
很久沒去看海和看夜景了!:-?好想去喔!
標籤:
瀏覽次數:200    人氣指數:200    累積鼓勵: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2008/05/13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8/05/20的日記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