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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獲救流浪犬 見證情愛逝去~
作者: 。。♬小妃♬。。 日期: 2008.05.12  天氣:  心情:



當初是情侶合養的狗狗


世聯會表示,這隻雪瑞納犬七、八年前是一對學生情侶的寵物,當初植入晶片時,身分登記女方的名字、地址,後來這對學生情侶分手了,牠跟著男主人繼續住在中縣龍井鄉附近過日子。


今年過年時,隨著主人外出拜年的牠,不知何故和主人失聯,飼主曾四處張貼協尋佈告,也上防疫所「羈留動物公告」網站尋找均無所獲。


今年三月台中市世界聯合保護動物協會動物救援小組接獲大肚鄉陳先生報案,指在烏日國中校園看見一隻背部疑遭其他狗咬傷的流浪雪納瑞犬,請求協會協助送醫。


分手歸男方扶養竟走失


世聯會依據身上的晶片登記資料找到花蓮縣,輾轉找到人已搬到台北縣的林姓女主人,林小姐說,她與曾姓男友分手了,狗狗歸男方扶養,世聯會歷經二個多月,幾經波折,終於找到牠的「男主人」。


曾姓男子表示,他和女友雖戀情不再,但變成好朋友,他不會不管狗狗「Dino」,一定會養到牠老死為止。


世聯會總幹事黃璧珠昨天呼籲學生情侶,要合養寵物時,一定要先思考畢業後、萬一分手,牠要怎麼辦?如果無法先幫牠想到退路,最好不要飼養,以免害狗兒無辜地從愛情的見證,變成情傷的受害者。







小妃也在此請求所有想和另一半一起養寵物的情侶雙方,請確認你們
能夠照顧狗狗終老為前提,確認自己符合飼養寵物的其他條件之後!
再決定飼養!

已經有太多的狗狗是因為主人分手,而被丟棄於路邊!

他們原本你們的掌上明珠,不管是否飼主離異,都不應該流落於街頭!

曾經有因為分手而拋棄狗狗的人告訴我

"看到牠,就想到她!觸景傷情!我也沒辦法,只好把牠丟掉,牠是狗,
會自己找東西吃,不用擔心!"
什麼!!根本就狗屁不通!

最最最恨這種不負責任的飼主!

難道爸媽離婚小孩就該丟在路邊自生自滅?反正小孩會講話!餓了會找人求救?

真的拜託拜託!請大家不要因為一時興起就養寵物!

他們是生命,不是物品
,不是花錢買來不要則棄的東西!

他們是我們人生的一部分,
      
      我們是牠們生命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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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5-14 00:18
她, 49歲,苗栗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5-13 13:22
他, 41歲,台中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5-13 01:10
他, 44歲,亞洲其他,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5-13 19:01]:

對阿><!!
希望台灣越來越多人有正確飼養寵物的觀念!

四川大地震>"<希望貓熊平平安安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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