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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孤求敗:狗官霸凌害人命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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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8/02/21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狗官霸凌害人命 日期: 2008.02.21  天氣:  心情:
:-$散佈淫照或慾照?小心觸法喔!

刑法第235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

斯勾依ㄋㄟ!和那麼多女生那樣...還慫恿她們錄影下來!

"有人說要忘了這段感情.就是趕快開始下一段戀情.這句話對嗎?"
誰か私に教えることができます(誰可以來敎我,告訴我這件事?)
@};-@};-@};-

=D>

其實,說得不錯!忘卻舊戀情最好也最快的方法就是新戀情!
:)>-
不過,還是要忠於自己的感情和感覺喔!>:D<別為了寂寞而和自己不喜歡或沒感覺的人在一起!

口口聲聲愛台灣$-)的民進黨,貪腐近八年,掏空國庫,賤賣國產,圖利殷琪等財團!政黨輪替前還要用國家公帑成立民間軍火公司--鐽震,規避立院監督?

下臺前再海撈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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