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呀! 不過,我還是不想做假呀! 雖然我不高,不帥,不有錢, 距離大部分女人的擇偶條件也差了點, 但我至少, 可以做自己! "能夠自在的愛一個人,那才是最幸福的事!" 其實,能夠自在的做自己, 也是件幸福的事呀!
還債的因果論嗎? 這倒也是種自我安慰的方法啦! 凡事的取捨,我會想: 讓將來的自己回首時,不會後悔這個決定! 答案是NO,如何能做的下去? 答案是YES,就一股腦兒做吧! 僅供參考啦! 我明白,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如此~ (叔叔有練過,小朋友不要隨便學)
能看一下午的日記,也是種幸福吧! 當然,幸福快樂是絕對要滴~ 付出,也得在值得的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