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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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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9/04/11的日記
作者:
比利
日期: 2009.04.11 天氣:
心情:
1.(續上篇)個人認為(已與同在學校服務,熟悉訓導業務的好友討論後):本事件曝露了本校兩大"笨女人"的無能!我的疑惑:發生這麼大的事.為何沒有讓相關人等一起坐下,訂出處理的原則,然後細分各個人員的任務?目前大家各做各的,立場各自不同,結果讓事情更複雜...本班的家長已至學校興師問罪!!是否會向上發展不得而知...至於"天字二號笨女人"對我的指控,我做這兩點辯解:1.畢旅負責人對應的窗口是訓育組長,因此遇到事情腦中第一個想到的自然是訓育組長,而非是班導.就因為學生沒有第一時間來找我,便指控我班級經營失敗,簡直是荒謬絕倫!2.任何人的班級經營,必定是某些學生和你(班導)互動佳,某些學生則較疏離.這次出事的學生和我較有距離.竟以此便要我"回去檢討與學生的互動,"對我公平嗎?這根本就是"污名化!"
2.儘管"已經很黑的人,不必在乎再黑一些!"嘿嘿!但是這個事件,本人"嚴正拒絕"背這個黑鍋!已經會同資深老師兩名,"狠飆"了這兩大笨女人!
3.我的調校好像仍有變數...:再觀察,要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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