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道(老子25)之四 台灣白牡丹 2013/3/20(癸巳2/9)
最後一段經文:
故道大,
天大,
地大,
王亦大,
域中有四大,
而王居其一焉。
人法地,
地法天,
天法道,
道法自然。
本章中段說到這「道」可稱作宇宙間最大的東西了,
但是除了「道」以外還有三個可以看得到的大,
就是蘊育萬物之天地二大和代天理物之王者。
因此在這世界境域中只有這四者為大。
而王者亦居四大之一,
不過這個「王」字。
若按老子當時情況來說,
應是指「君王」而言,
因為那時還是道權並行的封建時代,
其「君王」除了治國略民以外尚兼理物的責任。
可是沿流至今,
因時代演變關係一切都改變了,
所以這「王」字,
到現在應該只代表有道的君子了。
因此,
在今日凡是有志於道的人,
都有代天理物、規正民俗的責任了。
也都可稱作「王」,
是以凡是已明道的人,
務必要把這個「王居其一焉」重視一下。
但這並不是鼓勵人生起野心,
而是勉人多盡一下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在此,
更期盼凡是有志於道的人不要自暴自棄,
當竭誠盡心的救人理物,
這樣才不辜負身為四大之資格。
至於怎樣圓道?
怎樣盡四大之一的責任?
老子在這個問題上已指出了由下由上的方法,
這方法約分四步,
其一叫作「人法地」,
是教人在履行四大的責任時,
首先要效法大地博厚安淳,
妙在淳厚樸實。
其二叫作「地法天」,
是說次由地再效法到天的高明虛靜,
妙在無妄無滯。
其三叫作「天法道」,
是說再次由天再效法到道的至能至善,
妙在兼備萬德。
其四叫作「道法自然」,
是說最後要由道效法自然而然,
妙在純任無為。
由此看來,
老子實在希望世界人人向道,
更希望在自然正常中去行道,
我們不論把道修持得多麼好,
假若不完全出於自然,
則這還是不能算做究竟,
這點明了
最後一句實乃通前二章之結語。
我們應該要把目標認清,
把立場堅定,
循正常之道當何而何,
沒有做作勉強之行為時,
這自然就與天地之道相契合了。
【 本 篇 完 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