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 我沒賣國, 我沒叛國.
因為那是無法證明的,
除非買賣, 簽完賣出和約, 銀貨兩邊訖.
除非中華民果, 果旗換成紅色,
除非中華民果, 國旗被強迫要藏著, 或丟棄.
那一切就為時太晚了.
因此中華民國的住民, 必須很小心, 非常注意.
要不然, 下一代, 一定會怪我們,
光是數鈔票. 而不會去算民主的代價.
套一句金光年黨10年的話,
保證發財, 絕不後悔
只談經濟, 無關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