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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亂不單行
作者: 安得美女來作伴 日期: 2018.01.28  天氣:  心情:
在台灣,「人肉佔位」這樣的事層出不窮,氾濫的程度可說僅次於「酒駕肇事」。許多人明知道那是「沒規矩」、「不對」的行為,卻還是強行要做。有時候「理智線」還真是敵不過「自私心」在作祟。既是「明知故犯」,那自然更得用刑罰來打擊這些人,可偏偏咱們台灣的刑罰卻只對這種不守法的人處以罰款新台幣300元,根本就不痛不癢,難怪許多爛人不把「規矩」放在眼裡。[:u]

妳想,把自己的小孩當成「工具」去霸占車位,以為人家不敢對小孩怎樣。萬一「怎樣」了,那正好可以給自己一個藉口轉移焦點、告對方「欺負小孩子」,但別人可不是這麼想的。當別人發現這裡有車位時,自然就想停進來,大家都會想:人肉強不過鐵板,只要車子進來,霸在空位上的小孩自然就會閃開,「障礙」也就跟著清除了,他(她)們也「趕」的理直氣壯,殊不知被趕小孩的家長就抓住這一點反說你(妳)故意要開車撞人,就算不來嗆你(妳),但為了自己那拉不下來的臉也要偷偷在車子的雨刷下夾紙條,自以為是地來「教育」你(妳),說你(妳)「沒禮貌」。什麼世界呀這是?他(她)們早已忘了自己違規在先,為了掩飾過錯不惜強詞奪理,真是罪加一等![:~]

現在的台灣到處都是像這樣自私自利的人,做錯了還要強詞奪理,社會又哪能不亂?而也就因為這樣,街頭三不五時就會上演全武行,偏偏咱們的政府卻總是視若無睹,消極地任憑「人肉佔位」現象一直不斷發生。就跟「酒駕肇事」一樣,單純的一件社會亂象都束手無策了,這如果不是無能又是什麼呢?[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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