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改過者.未禁其事.先明其理.如過在殺生.即思曰.上帝好生.物皆戀命.殺彼養己.豈能自安.
其次,從理上改.會改過的人,在事情尚未做之前,先了解其中的道理.如果有殺生的過失,就要常常想到「上天有好生之德」,所有的動物都愛情自己生命,連蚊蟲、螞蟻也都貪生怕死,我們殺牠來養自己,我們的心能安嗎?反過來說,人家殺我們去養他,我們能甘心情願嗎?從前沒有人教導,疏忽了這樁事情;現在接受了聖賢教誨,要將這些教訓常常放在心上,常常想到這些道理.
且彼之殺也.既受屠割.復入鼎鑊.種種痛苦.徹入骨髓.
再設身處地的想想,動物被屠殺時的狀況,繼而放入鍋裡煮的種種痛苦.假如被殺的動物是我,先是被燒煮,然後被人吃了,那真是痛徹骨髓.一思及此,怎麼還忍吃眾生肉?再想想果報,尤其寒心.
家父是職業軍人,在抗戰期間,家裡槍枝很多.父親喜歡打獵,我們從小跟著他打獵,天天有野味吃.可是抗戰勝利之後,他死的狀況跟《地藏經》講的完全相同.他瘋狂,看到山就往山上跑,看到水就就往水底鑽,就像野獸一樣.經上講殺生的果報,我親眼看到了.想到父親生病到死亡的狀況,我非常恐懼!我自己也打了三年獵,殺了不少動物,後來讀佛書,想到這些情形,就再也不敢做了.所以,我從二十六歲開始吃長素、放生,贖過去殺生的罪過.我學佛之後,我只做三樁事情,第一是印經,這是跟印光大師學的.第二是放生,消除我殺生的罪業;第三布施醫藥,看到人生病很苦,窮人沒有能力買醫藥,看到人生病很苦,窮人沒有能力買醫藥,我每個月捐一點錢,布施醫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