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道(老子17)之二 台灣白牡丹 2012/11/11(壬辰9/28)
老子在本章所闡述的是
談「道」的變化:
(原始)不知有之(道在身上而不知有道)→
(一階)親之(德治社會)→
(二階)譽之(功治社會)→
(三階)畏之(法治社會)→
(四階)侮之(侮慢社會,上逼下反)。
到第四階段,
已是道德全部淪喪的險惡時期,
這時的社會情形只有強權毫無公理,
到處人民為草芥刀俎,
侮慢之風(上欺下,下反上)遍地皆是,
可以看出人心世道的低降狀況,
在上者若無可讓在下者信服之道,
則國亂矣!
社會亂矣!
故曰:
悠兮其貴言。
這就是不要
亂立名相,
強詞奪理,
應該
處無為之事,
行不言之教。
簡單一句話:
以德感人,
少說多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