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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遺雲
作者: 狐狸 日期: 2009.07.08  天氣:  心情:
  「我們結婚吧!」這是他對我說的最後一句話。

  與他相識是在大學時期,他是我的直屬學長,很奇怪呵,直系學長、學妹竟然會湊在一塊兒,我們之間開始得很自然,交往得很平淡,認識我們的人都說我倆的戀情比白開水還無味,然,那又如何?

  一開始,我和一般學弟、學妹沒什麼不同,同樣為了大學中接連不斷的報告而苦惱。家中沒電腦的我著實無法將教授所派給的報告打字列印,很自然地,我向學長尋求援助。

  那一天,我隻身前往他的租屋打報告,不要問我怎麼會有勇氣到單身男子家中,我也不知道,但我就是那麼做了,也許是因為被當的壓力遠大於對貞操的重視吧!

  我在他租屋中那一張小小的電腦桌上打著報告,而他就在一旁畫著他的設計圖。

  許是不常使用電腦的關係吧!花了一整個上午,我才打了五分之一,還有五分之四,而他已經快畫完三張圖了。

  我知道我該分秒必爭地趕著報告,然而我的胃已朝我發出抗議的警訊,它,開始一陣陣的刺痛。

  他似乎注意到該是吃午餐的時候了,抬頭看了下掛在牆上的鐘,停下筆來問我中餐想吃什麼。

  「不吃了,我打不完了!」我決定忽視由腹中傳來的抗議,頭也不回的答道,眼睛直盯著螢幕。

  他起身來到我身邊,拿起手稿與螢幕上的內容對照一下,又翻了翻剩下的部分,「先休息吧!吃完飯回來我再幫你打。」說著,他便動手存檔並關了電腦。

  「可是……」我還在掙扎。

  見我還在遲疑,他一把拉起我轉身往外走,「別可是了,報告留著不會有人偷打,但飯不吃卻有鬧胃疼的可能呢!就當作給學長一個面子,陪我吃這一頓,行了吧?」

        ※          ※         ※         ※

  當我們再回到那間小套房時,已經是下午四點了。我真的不敢相信我們竟然花了四個鐘頭去吃一頓飯!

  他帶著我從台中跑到新竹,就為了一碗炒米粉與貢丸湯!光是來回便耗去兩個鐘頭的時間,這真是太瘋狂了!問他為什麼,他只說他習慣了這家的口味,不想吃別處的,但……值得嗎?

  他一回來便開始動手打字,我不知道要做些什麼,到這兒來的唯一目的已有人代勞了,我還能做啥?

  看了下四周,我決定到房內唯一空著的椅子上等待報告出爐。

  等待的時間總是漫長的,靜靜地坐在椅子上看他的長指在鍵盤上飛快地舞著,不一會兒我便倦了,加上一下午在外為食奔波,眼皮便不自覺地向下掩蓋,無法克制地——我睡著了。

        ※          ※         ※         ※

  耳邊傳來印表機特有的列印聲,前一刻仍沈睡的我悠然轉醒。揉揉惺忪的雙眼,看向牆上的鐘,老天!短針正殘酷地指著八、九之間!

  我迅速起身,一件寬大的外套自我肩上滑落,望著落在地上的外套,我呆住了!

  木然地將外套拾起,將它緊抓在手中。

  這…….是學長的嗎?

  我無法置信,在幫我打報告的同時,他居然還會注意到我睡著了,並且體貼的為我披上一件外套?

  緊抓著外套,我一步步走向印表機前那高大的身影。

  察覺到我的接近,他回過頭來給我一個微笑:「醒啦?報告已經打好了,現在正在列印。」

  「恩!」輕應一聲我便不再說話,室內頓時又回到一片靜默,只有印表機列印的聲音不斷地迴盪著。

  發現自己手中還緊抱著那件外套,我吶吶地打破沈默:「呃……這……是學長的嗎?」

  「什麼?」他回頭看了一眼,「喔!對阿。看你坐在椅子上睡著了,擔心你會著涼,便幫你披上了。你不會介意吧?」

  「當然不!」我急忙否定。

  「那就好。」他轉身拿起最後一張報告,將所有的順序排好後交給我,「就是這些了,看看有沒有少什麼。」

  我隨意翻翻後搖搖頭,輕輕道聲謝,便開始收拾自己的物品,準備回我的住所。

  他說要送我回家,我拒絕了,但他卻說台灣治安不好,晚上不該任女孩子獨自在街上行走,執意要送,我無法反駁,只得應允了。

        ※          ※         ※         ※

  之後,每當有報告,我就在蒐集資料、寫完手稿之後,將稿子交由他去打。不是我要利用他,這是他自己提議的,他說他的電腦便是專程買來打報告用的,要讓它盡到自己應盡的責任。

  通常在他將完成的報告交給我後,我們便一同去吃飯、看電影、逛街,久了,自然會被同學發現,很快地,我和他在同學之間已是公認的系對,縱然我們之間只是單純的朋友關係,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

  我無意澄清我和他之間的關係,是戀人還是朋友,對我來說,並不是那麼重要,反正我們兩人彼此清楚就好了,倘若真有必要,該說明的人也不會是我。

  彷彿說定了一般,他也沒有出面說明,我們之間的來往和以前一樣,沒人因此而有所改變,依舊是吃飯、報告往來、聊天、看電影,過著屬於我們的生活。

  與其他同學或是學長、學姐所經歷的轟轟烈烈的愛情相較之下,我們之間的戀情(至少別人是這麼認為的)在大家眼裡可說是無趣到了極點,很快地,這平淡的戀情已不被人注意了。

  這樣一成不變的日子一直持續到我大三那年,那時他已是大四生,畢業後馬上就入伍當兵了。照理說,對於在交往的二人來說,是的,交往,在硬是被湊成對後,我們決定在彼此尚未找到喜歡的對象之前,要以這樣的模式交往下去,至今也已三年了。

  對正在交往的人來說,現下正是把握每一分、每一秒,時刻不分的時候,但在我們之間卻是各自忙於課業,見面便是在圖書館對坐寫報告,這情形看在認識的人眼裡,都直呼不可思議!

  在他入伍當天,我們並不像其他人一般演出「十八相送」,不是我不在乎他,實在是沒必要,他當兵的地點就在我家附近,我只要每個禮拜回家一趟便可見到他,何必為此哭得死去活來的呢?

  他沒有要求我要守節,我也不保證不發生兵變,我們不強求任何事,只讓一切順其自然。

  「你該走了。」火車進站了,我將他送入月台。

  「嗯!保重。」他轉身走進月台坐上車。

  一旁與我們一樣面臨分離的小情侶仍然在依依不捨地道別,我斜瞟一眼,不認為這樣在分離前哭哭啼啼,真能對自己的誓言有所保證,既然如此,又何必?

  在他當兵的那段日子裡,我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同。

  每天上課、找資料、打報告,少了他的幫忙,雖然速度慢了些,但他將電腦給了我,陪伴我的,依舊是老朋友。

  他放假時,我們會找一家咖啡廳坐著聊聊,偶爾,他也會從部隊中打電話找我談談,就如同他仍在大學時一般。

        ※          ※         ※         ※

  退伍之後,他進入一家建設公司工作,這時,我們之間有了變化——他開始懂得說愛,不,該說是,他開始說愛我。
 
  這種改變,令我感到無所適從,我無法回他一句「我也愛你」,因為我不知道我對他的感情究竟是情人,還是朋友?因此,每當他對我說「我愛你」之時,我只能回他一抹笑,和一句「謝謝」。

  我二十七歲生日那天,他向我求婚了。

  看著絨布盒子中那顆閃亮的鑽戒,我傻傻地問了句:「為什麼?像現在這樣不是頂好的嗎?」

  他的笑臉在一瞬間僵住了,隨即恢復答道:「是阿!頂好的,就當我沒說過吧!」

  之後我們的相處又回到先前的樣子。雖然他一副若無其事的模樣,但我知道,我傷了他,只因為我的——不想改變。

  隔年,他因為在公司表現傑出,獲得公司內每年一名出國進修的機會。

  臨行前,在機場大廳,他告訴我:「湘雲,你真的就像一朵雲般難以捉摸,你不屬於任何人,但我卻自私地想獨自佔有。

  在未來一年裡,我不會捎給你任何信息,只希望你能好好想想我們之間的關係,以及你對我的感覺,並好好地考慮我的提議:『我們結婚吧!』」話一說完,他轉身就走,不給我任何機會反駁。

  他真的一去毫無音訊,完全斷絕了我和他之間的聯繫,收不到他的消息令我若有所失,自相識以來,我們從未分離過這麼久而不聯絡,常常幻想當我一睜開眼便可看見他的來信,這種患得患失的心情令我恐懼,我將我的情形告訴周遭朋友,她們全都笑成一氣,臉色脹紅地告訴我:「這是『戀愛症候群』,等他回來就沒事了!」

  乍聽這個答案,我愣住了。

  照她們所言,這是戀愛中的人專有的病症,那是代表……我早就愛上他了?而自己卻毫無所覺?

  我真的愛上他了!我有一絲欣喜,終於可以在他對我說「我愛你」之後,大聲地回他一句:我也愛你!

  自此,我天天數著他歸來的日子。

  (這也是「戀愛症候群」的症狀之一吧!)我想著,心中充滿前所未有的甜蜜。

        ※          ※         ※         ※

  他歸國那天,我滿心歡喜地到機場準備接機,期待他出海關的那一刻;雙眼雖看著電視,但卻是心不在焉地。

  等待許久,仍不見他蹤影,他所搭乘的班機遲遲未出現在機場上方,「怎麼回事?」我不停地問著,此時,電視上新聞轉播了段最新消息:「各位觀眾,剛才接獲最新消息:XX航空第103號班機在澎湖上空撞上迷路雁群,飛機失控墬毀……」

  尖叫聲一時四起,我呆立在機場大廳。

  (XX航空第103號班機?那正是他所坐的的班機阿!一定是弄錯了!他不會有事的!不會有事的……)我不斷自我安慰著,淚,卻已悄然落下……。

        ※          ※         ※         ※

  是的,他走了,當年那班飛機上的所有乘員無一倖免。

  幾隻小小的鳥兒帶走了其他人的生命,也帶走了他的,就在我決定告訴他「我愛你」之前。

  今天是他的忌日,那場空難迄今已經十年了,每年的今天,我都會來到他墳前,告訴他:我愛他,雖然我知道這已經太遲了,但我仍會一遍一遍,不停地訴說。

  輕撫過我倆唯一一張合照,這是在他出國前夕拍的,經過十多年歲月的洗禮,照片已然褪色。

  他曾說,要是哪天他不在我身邊,我就該另尋一個真愛作為我的避風港。我想照著他的話去做,可我辦不到,一段感情是要經過長時間培養的,我試過,但在速食愛情至上的社會裡,卻沒人願意花那麼多的時間跟我培養感情。

  他說過我試一朵難以捉摸的雲,但他想獨自佔有,如今,這朵雲仍停留在他舊有位子的上空,而他卻不再回來,空留一朵遺雲,將要我何去何從?

  淚,再度掉落,泛黃的照片上有著我倆亙古的回憶,而這段過去,將伴隨我一路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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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8-21 16:41
他, 59歲,台北市,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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