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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孤求敗:謝宜容霸凌害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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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9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謝宜容霸凌害命
日期: 2007.07.09 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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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我照片,侵害人格權!
奇摩交友檔案M 3 3 6 4 6 2 7盜用本人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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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摩交友檔案M 3 3 6 4 6 2 7盜用本人的照片
前幾天來我的版鬧,忽男忽女!冒用美女,警察照片?現在冒用我的!
(:|:-"
奇摩交友檔案編號M 3 3 6 4 6 2 7盜用本人的照片,侵害我的肖像權,構成民事侵權行為!請儘快幫我解決.否則,我連你奇摩一起告!
(:|:-":D
民法第184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
第195條第1項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小開紀--今天結婚,席開60桌,馬英九和王金平到場祝賀!
祝福他!Congradulations![-o<:)>-
結婚?:-?
何時輪到我?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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