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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登~清風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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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因果論~轉貼留言
作者:
伊登~清風自在
日期: 2004.11.23 天氣:
心情:
這篇日記特意將飛揚兄對清風前篇日記
的回應,經由飛揚兄的同意而轉貼出來
分享他精闢的論述給好友們~!
祝福大家 幸福喜悅!
永保喜悅心~~~!!
<<<回應日記:如夢如戲中的真實>>>
清風吾兄之人生體悟及與人為善之信念,著實令人甚為感佩!
惟針對「善、惡、因、果」中的「動機、行為、與果報」之間的關係,
弟另有愚見謹請卓參:
警察執行職務係「依法執行公權力」,且在法律的授權底下使用槍械緝兇,
其「動機」係「法律規範底下,公權力運作的『善』」,
所以警察雖有「槍擊行為」,但其行為並不算是警察本身「種惡因」,
另因警察的行為僅係「依法執行職務」,而非自發性的為善,
所以對警察本身而言亦無善果可言,
倒是社會將因「法律規範之善」的徹底執行(善因),
而結成「治安良好」的善果。
那警察本身的因果在何處?
警察本身因「認真執行職務」(因)而可能獲得上級肯定「升官」之果;
若不依法執行職務去追緝、槍擊要犯(因),
則可能被責以怠忽職守「降級、記過」之果。
另警察若自身居心不良(動機為惡),
執槍去幹搶劫、或假公濟私搶賭場(行為為惡),
則本身要負惡報之果,應無疑義!
「相反的例子,有人為了沽名釣譽,為了將來用此名譽或關係去牟取自己的私利並且有害大眾之事,即便一時造橋鋪路,種善因,但是其後的官商勾結偷工減料等等,仍會得惡果!」
這個案例中,衍生出的問題可能要探究:
「沽名釣譽」或「牟取自己的私利」究竟是善或惡?
這時就要探討「善、惡的定義」了,
要不然路人甲說是某行為是「善」,乙卻覺得該行為是「惡」,
未給予善惡嚴謹且明確的定義,世人將無法遵從實踐,
(佛法上的業有善業、惡業、無記業,
「無記」代表非關善惡、不善不惡的行為)
本案例中應該是說:「行為人」先有「『獲取不法利益』之『惡的動機』,然後透過「官商勾結從工程中偷工減料」的行為(種惡因),然後「因緣成熟的狀況下」才可能得到惡果(東窗事發被判刑)。這整個過程看不到任何「種善因」!
至於行為人若「為沽名釣譽」,而於平日舖橋造路「種譽因」,其得到鄉梓百姓的稱譽(得譽果),「求名得名」亦符合因果定律而不必懷疑!
其與上案「官商勾結從工程中偷工減料」種惡因,雖屬於同一行為人,
但宜分開論述因果,才不致於「歸因錯誤」造成混淆。
佛陀的「因果論」最公平、可畏之處在於:自造作自承受,而且善惡無法相扺!
所以「菩薩畏因,眾生畏果」,「後善無法補前惡!」功過並不能相扺!
那之前已因無明而造了惡因怎麼辦?只能「靠修行阻斷惡緣」,勿令惡之「因緣成熟」結成惡果而已!
「於是動機為善,才是種真善因得善果,不是表面的善因
於是動機為惡,才是種真惡因得惡果,不是表面的惡因」
上述動機(內思)、行為(種因)、結果(得果)
若沒有以「智慧」(整全思想)做基礎來判斷,
則發生的世間事就會如大家所看到:
佛教徒:我心慈悲(動機為善),
買鳥來放生(行為有問題,卻自以為是「種善因」),當場看到群鳥自由飛出滿心歡喜(內心還準備迎接未來的善報),卻不知被豢養的鳥兒因無謀生能力,在野外群體死亡(行為人造了殺孽而不自知--放生行為成了殺生「種惡因」),
清風吾兄,您說這種「愚慈悲」的行為,會得善報嗎?
再看世間許多欠缺「般若智慧」,「動機為善」因果之案例:
例如:當媽媽的總是把剩菜吃光,動機是節儉、避免浪費資源(動機為善的),但是由於習慣而日積月累的多食,結果發胖、造成心血管疾病的「惡果」,
動機為善,卻可能得到惡果!
再舉一例:孩子因功課壓力太大而自殺,傷心的母親喃喃自語:
「我會要求成績是為你好呀!(動機為善)」
內心動機雖為善,但若表現在外的行為「沒有智慧或不得方法」,則你種的「惡因」鐵定得惡果!
綜上論述謹供卓參,並歡迎提出質疑論證,彼此共同研究同參成長,
謝謝清風吾兄耐心的看完!敬祝平安喜樂!
我的回覆 [2004-11-22 20:35:37]:
感謝飛揚兄的指教 ^^
清風僅止於概略描述因果論
誠如您所言
須以善妙智慧來
起心(動機) 動念(種因) 行為(結果)
如此因果方得妙善
清風拋磚引玉
得以見識您的精闢論述
實屬萬幸
如您許可
清風願將您此篇留言
在日記中轉貼
供寓中好友共賞
不知您意下如何?
另有ㄧ事請教: 您說
「後善無法補前惡!」功過並不能相扺!
那之前已因無明而造了惡因怎麼辦?只能「靠修行阻斷惡緣」,勿令惡之「因緣成熟」結成惡果而已!
清風所知, 惡業可以經由懺悔修行來淨化轉業,
但是惡果仍會成熟
只是時機問題而已
如何做到 「靠修行阻斷惡緣」
,勿令惡之「因緣成熟」結成惡果而已!
望請賜教!
敬祝 平安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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