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從失戀的痛苦中復原過來,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學習去接受事實。事實是,這一段情已經過去了。無論這個人有多麼好或壞,無論那些日子多麼快樂,現在已經過去了。只有接受這個事實,你才可以忘記一個你應該忘記的人。有些人看來很理智,他會在失戀後不停分析自已為甚麼會失戀,又努力想和分手的情人再做朋友。他自以為已經復原了,其實,他做那麼多的事情,只是沒法接受愛情已經消逝了。當我們還去挽救,還去苦纏,還去找籍口,那只是我們不肯承認對方已經不愛我們。有些人無法振作起來,一天比一天憔悴。他抓住身邊幾個朋友不放,他們是他的救生圈。無論朋友怎樣勸他,他只會重複地說同一句話:「但是我真的很愛他!我沒辦法把他忘記。」你有辦法的,只是你不願意。你害怕當你忘記他,他也會忘記你。甚麼事情都會成為過去,我們是這樣活過來的。一個腳印代表一個我我把我的足跡留在我所走過的沙灘上如果說一個海浪代表一年那是不是也表示在數年之後我會在你的記憶中逐漸被沖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