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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說話之四
作者: 台灣白牡丹 日期: 2012.02.18  天氣:  心情:
說話之四     台灣白牡丹   2012/2/18 (壬辰1/27)
 
 
在說話的14個原則中,
今天繼續做進一步的說明:
 
6、說話內容要斟酌——
       說話不但要有內容,
       而且要多加斟酌,
       千萬不要貿然(不是冒然)出口,
       或出言無狀。
    還要避免信口開河,
    才能減少失言悔恨的遺憾。


 
 
7、要有相當的默契——
    古云:「話不投機半句多,
    酒逢知己千杯少。」
    自己是對話講話,
    一定要先了解對象的知識水準、文化背景,
    說出適合對方身分的語詞,
    產生默契,
    才不會使人覺得枯燥無味,
    或感受到被疲勞轟炸的不快。
   
   
  
8、交談要注視對方——
    跟人交談說話時,
    要正面看著對方,
    而且要表現傾聽的態度。


   
   
9、說話要察言觀色——
    交談除了坦然注視對方,
    也不可低頭或偏向他方逕自發表意見,
    或目空一切的高談闊論。
   口氣要溫和,
   隨時注意對方聽話的反應和表情,
   如果有不悅狀,
   或面有難色,
   就該轉換話題或即刻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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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3-01 02:56
他, 82歲,高雄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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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28 20:54
她, 99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2-19 01:37
他, 61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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