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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通姦
作者: DC Slicker 日期: 2017.05.31  天氣:  心情:
是什麼意思?結婚的人和不是他(她)的配偶有同意的性行為就叫通姦。不同意的就叫強姦。 Comprende amigo?
全世界只有回教國家和台湾有通姦罪,前者根據Sharia law中的Zina通姦者要先被抽100鞭再用石頭擲死。我很好奇為什麽大部份的台湾女人都反對通姦除罪化但是沒有要求通姦者先抽100鞭再用石頭擲死。我保証這條法律通過八大行業統統關門。台湾通姦罪更有趣的是提告人可以原諒自己的配偶。馬的,自己老公雞雞不癢會去插別的洞嗎?通姦有刑事責任嗎,沒有。順便再修法一下,改成No fault divorce. 不愛了就離婚,需要任何原因任何理由嗎?不需要。離婚時把偷吃的老公送到洗衣店去(意思是把他錢都榨出來)才是正確的做法。
順便聊一下同性戀能不能結婚。同性戀結婚干你屁事,有打擾到你嗎?沒有,那你反對些什麼。同性戀的人有沒有繳税,男的要不要鲎兵?有盡義務為什麼不能享受權利。我是絕對不能date 基督教,天主教的妹妹因為思想太自由派絕對不是衛道人士的菜。
還有,我是100%異性戀者但是我是Pro LGBT而且主張男女平等,沙豬早就應該進屠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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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06-01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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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05-31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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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05-31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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