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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豆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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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女朋友的權利與義務
作者:
大衛豆腐
日期: 2012.03.07 天氣:
心情:
成為我的女朋友擁有以下的權利與義務
<權利篇 >
1. 妳能獨享我全部的愛
2. 享有我給予妳的幸福
3. 享有我養妳的權利
4. 享有心情不好時打我
、
咬我的權利 (但是不可以暴力毒打,我會打家暴專線)
5. 享有個人自由的權利
6. 享有我天天關心與照顧的權利
7. 享有隨Call隨到的權利
8. 享有逛街Shopping我買單的權利 (必須在我賺的夠付錢原則下)
9. 享有想去哪玩
、想吃甚麼
、想做甚麼
都陪妳去的權利
10. 享有我分擔做家事的權利
11. 享有責任我承擔的權利
12. 享有不開心我說笑話逗妳開心的權利 (但是我說的笑話都很冷喔)
13. 享有累了我幫妳按摩的權利 (但是按的不好不能怪我)
14. 享有我不劈腿
、不外遇的權利
<義務篇 >
1. 必須盡到只愛我一個人的義務
2. 必須盡到不搞失蹤
、不搞獨處
的義務
3. 必須盡到喜歡依賴我的義務
4. 必須盡到喜歡牽著我的手的義務
5. 必須盡到喜歡抱著我的義務
6. 必須盡到喜歡親我的義務
7. 必須盡到喜歡我常常陪著妳的義務
8. 必須盡到偶而撒嬌的義務
9. 必須盡到不無理取鬧的義務
10. 必須盡到聽我解釋的義務
11. 必須盡到想我
、
愛我就說出口的義務
當某一項 <義務 > 與 <權利 > 衝突時
,以 <義務 > 為優先
,
<權利 > 將暫時取消
例如 : <享有個人自由的權利 > 與 <必須盡到不搞失蹤、不搞獨處的義務 >
給妳自由 , 但妳不能選擇性失蹤
妳可以想一個人靜一靜 , 想一個人單獨跟朋友出去
我不會阻止妳不能有自己想要的生活
但總要告訴我一聲 , 而不是就不接電話不回簡訊
這樣就不是自由了 , 而是不在乎我了
同意並可遵守以上的權利與義務者
請留言報名
經過審核通過者
以上的權利與義務立即生效
不可反悔
報名前請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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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3-03-03 20:45
她, 47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1-21 07:31
她, 53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2-22 23:40
她, 57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2-21 21:49
她, 57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2-20 23:03
她, 57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2-19 22:53
她, 57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2-17 22:59
她, 57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0-10 06:47
她, 53歲,新北市,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8-12 18:35
她, 55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8-11 23:33
她, 55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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