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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原來
作者: 不點ㄦ~ 日期: 2009.02.10  天氣:  心情:
今天在上學的過程中
把手機弄掉在公車上
我是蠢蛋,真的好難過
難過的不是手機的價錢
是裡面的好多回憶....還有一堆SIN卡的資料
那資料.......有多重要
為什麼不還給我
我可以給你錢,給你手機,我只要我的SIN卡

明明回撥的時候還有人接起電話
說:會幫我送到警察廣播電台

沒有,我等了好久,警廣的人都沒有通知我去領回

現在才知道
原來我最不能失去的是手機跟回憶
而不是掛著名字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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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2-24 22:18
他, 99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2-23 00:20
他, 99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2-10 22:55
他, 38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2-10 23:08]:

真的~
我也希望那人有良心
我手機又不是很貴的那種

 
時間:2009-02-10 22:29
他, 37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2-10 23:07]:

我也希望它可以還我
我很需要他~
很多電話我都沒有備份可以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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