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個月初要是再聽到她的名字出自郵差口裡的話 就考慮把她之前報名法會超渡嬰靈的東西 用掛號寄過去當送行禮... 告與不告在一念之間 不想對曾經當做朋友的人那麼狠 但是這回太超過了
她想當瞎子就繼續當 偷看就小心長針眼吧 反正下個月再看到的話 她就準備收到存證信涵~ 告她干擾辦公室作業環境 精神上的負擔與影響工作流程
=.=不然妳當我吃飽太撐嗎? 但留言給她們 她們當做沒看到時... 我只能寫日記發洩一下呀 不然是能跟她們講啥鬼東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