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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死人骨頭
作者: 上官星雪 日期: 2010.03.09  天氣:  心情:
你們話都講的很難聽了 

但你們怎麼還那麼厚臉皮 

地址怎麼不換走... 

3/9又再次干擾... 

死人骨頭 做人別太過分


想說總算不會被她們再干擾了

結果真的是死人骨頭 ...

今天下午竟然又再次聽到郵差喊 林xx的信

是有對不起她們嗎?有需要這樣子干擾嗎?


那誰能去跟http://www.i-part.com.tw/file/file_viewfile.php?u=597677這位已婚人士溝通一下

辦公室並沒義務替她特意轉地址的手機帳單收信

更何況正常人會事先告知那手機使用者不是她的名字吧

照她外面的男友所講的當初只是應許"法院的信" 

但是我有跟她說要再問看看 

我並沒有一口答應而說完全沒問題之類的話

況且正常人應該是會想到託印章過來收信吧

她們自已通通沒做到還好意思怪罪人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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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3-11 17:57
她, 32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3-12 08:51]:

下個月初要是再聽到她的名字出自郵差口裡的話
就考慮把她之前報名法會超渡嬰靈的東西
用掛號寄過去當送行禮...

告與不告在一念之間
不想對曾經當做朋友的人那麼狠
但是這回太超過了

 
時間:2010-03-10 22:54
她, 32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3-10 23:52]:

她想當瞎子就繼續當
偷看就小心長針眼吧
反正下個月再看到的話
她就準備收到存證信涵~
告她干擾辦公室作業環境
精神上的負擔與影響工作流程

 
時間:2010-03-10 13:37
她, 32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3-10 13:40]:

=.=不然妳當我吃飽太撐嗎?
但留言給她們
她們當做沒看到時...
我只能寫日記發洩一下呀
不然是能跟她們講啥鬼東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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