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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原來 我那麼喜歡你
作者: 小雯子不織布工坊 日期: 2009.02.25  天氣:  心情:

文/茉莉




「如果妳曾經刻骨銘心愛過一個人,就不可能忘記,不可能忘記他好的和壞的。」

作家水瓶鯨魚在她的新書《原來,我那麼喜歡你》裡如是說。



書中的女主角在追尋失聯的新戀人時,

卻意外偶遇令她難忘至今的第一任舊情人,

一個因劈腿而被判出局的男人。

隨著故事情節的鋪陳敘述,

埋藏在自己記憶深處的那個男孩似乎也跟著復活。


我總以為自己已經忘了那段古早年代的戀情,

卻原來受傷的深度已經到達刻骨銘心的程度,

你以為終於要忘了吧,卻在一轉身一回眸又記起來。

說好的別再讓我看到,

那男孩毀了永遠在一起的承諾卻堅守了自我消失的承諾,

即使台北這麼小,即使雙方居住的房子不過五分鐘車程,

即使我刻意的搜尋,多年來,熟悉的身影再也沒映入我的眼簾。


分開了之後,才知道,原來自己是那麼的喜歡對方,

喜歡到就算被傷得遍體鱗傷、就算分手已久,仍然忘不了他,

想到他的好、他的壞、他的甜蜜、他的可惡,都能讓我心頭出現酸處的感覺。

分開了之後,也才更體會到自己的笨。

劈腿是一種罪,

但笨得放任他過於自由、笨得看不出他的三心兩意的我,也難以脫罪。

愛情走到這地步,是兩個人的錯,

也許雙方依然有愛,但信任的基石已毀,

這樣的愛情就算勉強復合也只是苟延殘喘,終究不會有結局。


問我還愛他嗎?

也許吧!

但,也就是這樣了!這份愛已經畫下句點,再不會重來,我也不會允許它重來,

也許正因為這樣,才更讓人捨不得遺忘,這年輕時代的純情夢。




就像上面投稿者說所的

愛情來的時甜美

失去時卻讓人難以釋懷

不管是誰都曾有一段讓人難以忘懷的愛情

然而我也不例外

但卻要在這段自我療傷期再次的站起來

卻真的很難

我也曾經為了愛做了傻事

如今回頭想一想

並不後悔當初的行為跟事後的決定

「想的開」、「看的開」

這些的境界是很崇高的

不是每一個人對每一件事,都會做的到

需要不斷的自我調適

才會「成長」

雖然這「成長的過程」

真的很「痛」

但這也是人生的一小部份的歷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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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2-25 18:04
他, 42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2-25 20:37]:

不是
請看今天的自由時報
上頭也有打「文/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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