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茉莉
「如果妳曾經刻骨銘心愛過一個人,就不可能忘記,不可能忘記他好的和壞的。」 作家水瓶鯨魚在她的新書《原來,我那麼喜歡你》裡如是說。 書中的女主角在追尋失聯的新戀人時, 卻意外偶遇令她難忘至今的第一任舊情人, 一個因劈腿而被判出局的男人。 隨著故事情節的鋪陳敘述, 埋藏在自己記憶深處的那個男孩似乎也跟著復活。
我總以為自己已經忘了那段古早年代的戀情, 卻原來受傷的深度已經到達刻骨銘心的程度, 你以為終於要忘了吧,卻在一轉身一回眸又記起來。 說好的別再讓我看到, 那男孩毀了永遠在一起的承諾卻堅守了自我消失的承諾, 即使台北這麼小,即使雙方居住的房子不過五分鐘車程, 即使我刻意的搜尋,多年來,熟悉的身影再也沒映入我的眼簾。
分開了之後,才知道,原來自己是那麼的喜歡對方, 喜歡到就算被傷得遍體鱗傷、就算分手已久,仍然忘不了他, 想到他的好、他的壞、他的甜蜜、他的可惡,都能讓我心頭出現酸處的感覺。 分開了之後,也才更體會到自己的笨。 劈腿是一種罪, 但笨得放任他過於自由、笨得看不出他的三心兩意的我,也難以脫罪。 愛情走到這地步,是兩個人的錯, 也許雙方依然有愛,但信任的基石已毀, 這樣的愛情就算勉強復合也只是苟延殘喘,終究不會有結局。
問我還愛他嗎? 也許吧! 但,也就是這樣了!這份愛已經畫下句點,再不會重來,我也不會允許它重來, 也許正因為這樣,才更讓人捨不得遺忘,這年輕時代的純情夢。
就像上面投稿者說所的 愛情來的時甜美 失去時卻讓人難以釋懷 不管是誰都曾有一段讓人難以忘懷的愛情 然而我也不例外 但卻要在這段自我療傷期再次的站起來 卻真的很難 我也曾經為了愛做了傻事 如今回頭想一想 並不後悔當初的行為跟事後的決定 「想的開」、「看的開」 這些的境界是很崇高的 不是每一個人對每一件事,都會做的到 需要不斷的自我調適 才會「成長」 雖然這「成長的過程」 真的很「痛」 但這也是人生的一小部份的歷練
不是 請看今天的自由時報 上頭也有打「文/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