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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情 v.s. 婚姻
作者: ~ 大顆棉花糖 ~ 日期: 2009.11.04  天氣:  心情:


媽媽說,我太挑;(怎麼又是這句?)
妹妹說,我根本不是真的想結婚。

不只一次、不只一個人跟我說過類似的話,
客氣一點的說,年紀不小了,遇到好對象就要把握,「太慢就沒得吃」;
惱羞成怒的則說,又不是18歲,再這樣會嫁不出去。
不爽,我也只是在心裡反駁道,
我再餓,也不會餓到去喝餿水;如果只剩下餿水,我寧願餓死。
妹妹說,這表示我不夠餓,不是那麼想結婚。

這陣子家人催婚,催到我開始找理由來反對婚姻(純粹為了反對而反對),
卻也讓我思考起婚姻的意義,甚至連作夢都夢見問威龍哥「為什麼要結婚?」
妹妹說,婚姻對她是有約束力的。
婚前吵架,也許會想不合則散;婚後吵架,則會想辦法溝通協調。
豬弟說,結了婚就多了責任,也給家人和自己一個交代。
大廚則說,他不認為婚姻能給他什麼保障。

二個重視承諾的人結婚,這段婚姻才有意義;
二個人因為愛而決定相守一生,這段婚姻才有意義。

原來這幾年我尋尋覓覓的,不是結婚對象,而是愛情。
如果為了他人的期待而結婚,我對自己永遠沒辦法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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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11-06 18:28
他, 51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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