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3,531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1608191
MK II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不用錢的最貴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洗菜去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不知該笑還是該惋惜
作者:
MK II
日期: 2011.08.15 天氣:
心情:
報上刊載:
大陸婚姻法規定,夫妻兩人結婚,財產即共有,目的在保障較弱勢的女方,不論婚姻存續期間或離婚,男方若要賣房一定得女方簽字才成;但隨著大陸離婚率愈來愈高,加上部分一方心懷不軌,造成許多怨偶離婚時大打房產官司。大陸最近新修訂婚姻法,夫妻財產不再共有,對一心想嫁入豪門獲得巨富的女子不啻當頭棒喝。
大陸婚姻法最新修訂,不論婚前、婚後,以個人名義購置房產,離婚後都歸個人所有。婚姻關係不再是「有家可歸」代名詞。
但新法才剛出爐,各種意見就塞爆微博;僅僅三天,近十八萬條「帖子」幾乎炸裂討論區。有網友說:「新解釋(修訂)告訴我們,不要企圖用嫁人改變命運。」還有人直言:「嫁富二代已沒有任何保障,快去找潛力股吧。」
八○年代,大陸婚姻法明定夫妻財產共有,且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二○○○年起,在夫妻共有財產外,另定「個人財產」項目;再到日前公布的新解釋,夫妻財產基本已「涇渭分明」。
新修訂要點為:結婚前貸款買房,離婚後配偶沒份;結婚後一方父母為子女買房,離婚後配偶無權過問;刪除婚外同居補償條款,此條被視為防小三條款,同居後的小三無法要求金錢補償。
離婚後一方「獲益匪淺」過去經常可見,例如桌球好手馬琳前妻張寧益,最引人熱議。在經過六次審理後,長達兩年的離婚官司才告終;馬琳最後付出的代價是一棟價值八百萬(台幣三千六百萬)的別墅,與數百萬元人民幣存款。
過去大陸夫妻財產以「共有概念」為基礎,離婚分財產就像商業談判,非得爭到心滿意足;這也說明近年越來越多台灣女星,選擇遠嫁大陸豪門,因為夫家財產動輒上億,離婚未必是悲劇。
長期關注社會議題的資深媒體人常遠指出,婚姻法新解釋反映了大陸近年來逐漸猖獗的「婚姻詐騙」問題;許多人預謀結婚,藉機要車要房,婚後再挑起紛爭,騙到東西就離婚一走了之。
除減少婚姻糾紛外,新解釋也透露出傳統家庭觀念已經式微。
根據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統計,僅過去一年,就受理了一百十六萬件離婚案。大陸離婚潮湧現,伴隨個人意識抬頭,中國人傳統的家庭觀、婚姻觀、擇偶觀也悄悄產生變化。
在「真心難尋」社會氛圍下,大陸「紅娘節目」越來越火。尤其周末黃金時段,至少三檔節目公開「招親」;但南開大學陳姓同學在微博上直言,相親節目只不過是綜藝節目,「是真是假都沒人在乎」。
不知該笑還是該惋惜
標籤:
瀏覽次數:
274
人氣指數:
474
累積鼓勵:
1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不用錢的最貴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洗菜去
住戶回應
時間:2011-08-15 21:27
wind
女方未必是弱勢吧
這樣的規定同時保障了較強勢的女方
不是嗎
給它一個讚~~~
作者回覆說
[2011-08-19 15:20]:
那好,我也按個讚,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