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374520
 況明潔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不是不愛你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牽手是會把女生的心給牽走的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這是一個女生的自白
作者: 況明潔 日期: 2008.06.19  天氣:  心情:
不論你是男性或女性...想想你是否也曾經錯過了...
> > 記得...愛 要及時....
> > 幸福 要靠自己爭取....
> >
> > 這是在電視上看的的!
> > 這是一個女生的自白.............
> >
> > 在大學時期我有一個很要好的男友!
> > 在大學四年裡我們之間的感情很穩定!也很甜蜜!
> > 在將要畢業幾天他向我求婚了!
> > 他告訴我他很愛我他會努力讓我幸福的!這時我猶豫了!
> > 想想他沒有顯赫的家室況且往後走的路很漫長!
> > 很難說!說實在我並不想那麼快就被婚姻鎖住!
> > 於是那時我拒絕了!
> > 出了社會!我和他也因工作忙碌的關係感情漸漸變淡!
> > 雖然他對我的關心依然在!也一直和我強調結婚的事!
> > 然而身邊不乏追求者條件各各都比他好!
> > 面臨許多選擇的我!於是我接受那些追求者的追求
> > 而和他結束了這多年的感情!
> >
> > 25歲那年我的事業非常的順利!也同時和一個企業家小開交往!
> > 他很棒!也很很會玩教了我不少好玩的事!
> > 對我也很好!那時也常收到他送的小禮物!
> > 然而那時我的想法一直都認為男人奉承心愛的女人是天經地義的事!
> > 有一天他向我求婚了!他說!他會給我過很好的生活!
> > 但是我一直很滿意著被男人們奉承的生活!
> > 所以一直以來我對他並沒放太多感情!
> > 覺得身邊還那多選擇現在結婚太早了!!所以這一次我又拒絕了!
> > 就這樣我談了許多毫無結果的感情到30歲!
> >
> > 即將要30歲的某一天一些大學的死黨來我家中聚會!
> > 她們個個都結婚了!聽著他們訴說結婚的事!我的心動搖了!
> > 有慢慢想成為家庭主婦的念頭!但這念頭並不會太深!
> > 由於事業太忙的原因,我並沒交男友!
> > 所以在30歲生日時給孤單的我買了一隻貓來陪著自己!
> > 在35歲那年我和我的上司交往!交往了一年!
> > 原本以為我會和他結婚,但最後才知道他是一個有婦之夫!
> > 基於不想破壞別人的家庭!我和他分手了!
> > 結束這一年的不倫戀!但是我開始慌了............
> > 之後我一直醉心於自己工作!到40歲......
> >
> > 在40歲那年的生日我又買了一隻貓來陪伴孤單的我!
> > 40歲那一年我認識一個醫生!我和他交往很愉快!
> > 我一直都把他當我結婚的對象!我們交往了半年!
> > 但是我卻被他甩了!
> > 他對我說!以我的年齡並不是一個結婚的好對象!
> > 聽到這!我哭了!這是我生平第一次被男人拒絕!
> > 一路走來我到底得到些什麼呢?
> > 到了50歲我又買了一隻貓給自己!
> > 現在它們以經是一個家庭了!而我.........依然....
> >
> > 有時造化弄人!其實這篇自白並不是告訴女人們早點結婚!
> > 也不是到了年齡就趕緊把自己嫁出去!
> > 其實這女生年輕時的確風光!
> > 機會眾多風華絕代!身邊不乏追求者!
> > 然而仔細想想這女生從頭到尾一直都是處於著被人選擇著!
> > 她一直都未主動去選擇著自己理想的伴侶!
> >
> > 當妳(你)享受著被愛時,也希望妳(你)去學著愛人
> > 人生是自己的!該是妳們有勇氣的說出妳(你)的``想要``
> > 找到覺得合適的人時,就勇敢去說,那怕是女追男或是男追女呢!!
> > 因為幸福是你(妳)自己的 ~~~~~ -_-**
>

標籤:
瀏覽次數:117    人氣指數:10077    累積鼓勵:498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不是不愛你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牽手是會把女生的心給牽走的
 
住戶回應
 
時間:2008-06-20 08:00
他, 47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6-21 20:02]:

現在有點很多白木喔.但是不多喔

 
時間:2008-06-20 01:27
他, 34歲,亞洲其他,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6-21 20:01]:

可以喔.給別人看可以喔

 
時間:2008-06-19 23:15
他, 54歲,台北市,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6-21 20:01]:

那是還好阿.但是我是看一篇文章不錯的.所以我拿來寫喔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