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3,993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986133
小雯子不織布工坊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別忘了要做好保暖呦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媽的沒盡到扶養負任還在那裡鬼叫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別疑為這年頭還是惡婆婆當道
作者:
小雯子不織布工坊
日期: 2009.02.20 天氣:
心情:
侵門踏戶毆媳 東石婆婆判刑
更新日期:2009/02/20 04:09
〔記者吳世聰/嘉市報導〕嘉義市龔姓婆婆「侵門踏戶」毆媳案,衍生村民3度包圍警局分駐所風波,龔姓婆婆被依誹謗及傷害等罪嫌起訴,昨天下午法院判決兩項罪名都成立,合併執行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對此判決,雙方都不表示意見。
當初引爆3度圍警所
法院調查,48歲的龔姓婦人與被害人吳姓少婦是婆媳關係,平時感情不睦,去年3月23日下午,龔婦前往吳婦位於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的娘家,向吳婦家人表示,吳在結婚第2天就偷錢及金子拿回娘家。
4月4日下午,龔婦與兒子、丈夫及親友等4人(所涉傷害罪嫌為不起訴處分),前往吳婦娘家協議離婚事宜,龔婦因心生不滿,涉嫌徒手毆打吳婦倒地,致吳婦頭皮、臉部及胸部挫傷及胸骨閉鎖性骨折等。
案經吳婦訴請警方偵辦,龔婦否認有誹謗及傷害犯行,但檢方經查不予採信,依誹謗及傷害罪嫌起訴。
如今各自低調療傷
嘉義地方法院昨天下午宣判,法官認為,龔婦觸犯誹謗及傷害罪,但考量她僅國小畢業、但素行良好,因雙方家庭失和才毆打告訴人,法院審理時均坦承犯行。因此法官判處龔婦所犯誹謗罪有期徒刑2個月,所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5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
對此判決,吳姓少婦透過律師表示,接到判決書後,再研究是否上訴;龔婦兒子說,母親外出散心,聯絡不上,無法代為表示意見,而記者打龔婦的手機,先是無人接聽,接著即收不到訊號,無法了解其看法。
但我對以上的判刑不服吶!因為什麼叫做那個龔婦只有國小畢業、素行良好
國小畢業就不算傷人嗎?素行良好!屁呀!是多好呀!她有這種行為看起來就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
告訴大家有這件事情是別再讓惡婆婆欺壓我們小媳婦了
之前我剛離婚時我婆婆還帶四、五個人去我家,跟我們討回當初的聘金跟訂婚的壓桌錢吶
當時我跟我爸全剛好不在家,好死不死就只有我媽一個人在家
我媽也氣個半死,卻一張嘴吵不過那麼多張嘴
又加上我媽很氣的指責他們說:你兒子動手打人就是不對,而且不止一次。
但他們的回答卻是:誰叫你女兒太會說話,讓我兒子來不及說話就用打的。
就因這樣子,我媽更氣他們,覺得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的,怎差那麼多。
所以唷~
惡婆婆去死吧~
標籤:
瀏覽次數:
113
人氣指數:
1513
累積鼓勵:
7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1
別忘了要做好保暖呦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媽的沒盡到扶養負任還在那裡鬼叫
住戶回應
時間:2009-02-21 19:21
她, 47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09-02-21 20:11]:
沒斷奶的很多
時間:2009-02-21 16:39
她, 38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09-02-21 20:11]:
沒錯~
那婆婆應該公怖全名才對
時間:2009-02-20 11:44
她, 45歲,台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09-02-20 13:18]:
幸福的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