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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卷四阿母的情人之十三
作者: Musu 次子藏弓 日期: 2007.02.19  天氣:  心情:
後記 回到原點 1606
    卷四阿母的情人。說書的說到了這裡,看書的也看到這裡,時間來回了幾十年,算算也好幾代人過去了,結果一切又回到了原點。活的人死了、死的人又活了、大人變小孩、小孩卻長大。
原本漸漸清晰的故事,又再一次的得迷糊下去。看這套書真是麻煩!看了卷一跳到卷三,看了卷三又得跳回卷二,索性看卷四卻得從卷一卷二卷三從頭看起,真是折磨活著的人。
    卷一愛上小男人。我坦白說實話是借殼上市,和華視的連續劇沒什麼關係。當然劇中人名是一樣,情節也盡量沾上一些邊兒。在這裡我要很慎重的,向買書和看連續劇的朋友,深深的一鞠躬「對不起」。
    寫這一套書,我一直在書中強調自己是個說書的。我沒有寫作經驗、也沒受過寫作訓練,但是很自然的、不會受任何干擾、甚至於眼睛看電視、手在寫,甚至於工作做完坐下來寫,寫一半被老闆叫去工作、爬屋頂、做防水、也一樣都能馬上動筆,而且劇情也不有過場的問題。羨慕吧?
的確是有文學名家羨慕我這種了然於胸、不需蘊釀、不需沈澱、不怕干擾、不用靈感的寫作方式。
腦子裡有臺錄放影機,隨播、隨看、Any Time。
    不過我不大希望文學名家們也練成這種神功,因為很危險。
這個事情在兩年前,曾經和我的醫生討論過,就是卷二柏雲山莊的黃金石紀念醫院的林醫生。他告訴我,我們談的內容從醫學定義上來看就是幻覺。幻視覺、幻聽覺、幻嗅覺。我只有第一種啦!但是我不敢告訴他,因為很危險!會被關到重症留院病房。
    這一整套書所有的男女主角、男女配角、甚至流浪狗、流浪貓,其實都是我自己。那麼多人、男男女女、還有動物,那麼多種性格都是我。當然從醫學定義上來看,就是嚴重的人格分裂。還好我只在自己封閉的世界裡分裂,並沒有傷害任何人。倒是有某些人傷的我很深、傷的我死去。
不過沒關係,因為人格分裂的因素,死了其中一個我,還有很多個我。也還好啦!
    所有的人物、動物、都是我眼前出現的影像,我就用手和只有九年國教的作文能力寫下來。沒看清楚、來不及寫、倒帶、停格、看仔細再Play...就這樣一段、一段的寫,完全沒有章法。
大約六到八個月影像會暫時不見一段時間,在消失影像的時間裡我便把書讀過,把順序整理一下,於是就變成了一本書。才整理好一本書,眼前的影像又開始了。又要動工了,沒一刻得閒。
兩年多來完成了一套書、四十多萬字。其實這整套書還有一本名叫Tunka族人最後的居所,是以刑法為本,這套書是最為悲情的故事。
目前影像好像因為氣候不太穩定,訊號傳送時有時無,到今天大概只寫了兩萬字,而且...而且,恐怕不想發表!因為...因為,會被國安局抓走。
    這一套書和一位文學界的名家有過承諾,和某一家知名出版公司也有間接的承諾。人無信不立,我寫完便寄給那家公司,但是寫的太差了,所以那家公司一直都沒要過我的書。不過,承諾我做到了,不再欠別人。
    其實我一直都很疑惑,為什麼自己會許下一個幾乎圓不了的大願?和寫出一套那麼了然於胸的書?
一直到阿母的情人完稿就明白了。因為老天要我為蒼生的苦難盡一點兒力,當然要完完全全的讓我接受之後,然後放下。甘願做歡喜受。這樣老天爺才不會白費氣力、無睬工。
    我熱愛這地土地,也愛這塊土地上的同胞。但是看著那麼、那麼多的同胞正在受著苦難,我無能幫助他們。也看到了那麼、那麼多的同胞,因為一時的誤入歧途而傷害了這塊土地,我無力阻止他們。
所以老天給我這笨人一個笨方法。用雙手、雙腳、用一年的命,去溯八百公里溪,走八千公里路,爬八萬公尺山。老天認為傻人有傻福,做傻事的人必定引人側目。正在受苦難的同胞會看到、誤入歧途的同胞會看到、過著平安快樂的同胞會看到、窮人會看到、富豪會看到、政府也會看到。
我不曉得老天的計劃要讓所有人看到,是不是早已胸有成竹,知道所有人將會有什麼樣的想法和作為。我不是老天爺不可能知道,不過我知道甘願做歡喜受,我知道母親看到了、將會因為暸解而恢復我們母子之間欲斷絕的親情。
    大地的母親呵...我是太陽之子、有著森藍眼瞳的狼。
我將會去尋回蒼天之父與您相聚,祈求您為天下蒼生化身血水,洗淨這塊土地、豐富所有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同胞。
    我知道。
 
-----------全劇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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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10-28 08:15
她, 99歲,歐洲,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0-29 22:54]:


等一下下嘿

 
時間:2007-10-28 08:15
她, 99歲,歐洲,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0-29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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