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不代表還愛
留下,不代表還愛;
離開,不代表不愛。
得到,未必是幸;
失去,也未必是不幸。
只要,
一段感情之後,
我們仍然相信愛,
仍然可以去愛,
仍然愛自己。
愛自己的人,
會不斷地追求完善,
會對自己的感情和行為負責。
只有這樣,
才有資格去愛別人,
才值得被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