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高中考試放榜,我考上第一志願,妳也考上第一志願。
「這樣一來,你念男校,我念女校,我們就沒有辦法在學校見面了,真是可惜,為什麼女生的高中第一志願一定是女校,男生的高中第一志願一定是男校呢?這樣我們就不能在同一個學校念書了。」就在選填志願的時候,妳是小小聲的這樣說的,雖然妳說得很小聲,我卻聽得很清楚,但粗線條的我,當時並不以為意。
那時,妳介紹我給妳的朋友認識時,總說我是妳的青梅竹馬,我對「青梅竹馬」頗有微辭,總覺得新新人類還有什麼青梅竹馬,還滿怪異的。妳解釋:「你想想,現在的愛情,都是速食愛情,有誰能說自己有個從小到大,都很要好的青梅竹馬?」
不知道為什麼,我總能接受妳的解釋。後來,我也這樣介紹妳。
妳自稱我們是青梅竹馬,我似乎也漸漸習慣有妳在身旁,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喜歡上妳,但總缺乏勇氣告訴妳,因為害怕連最簡單的青梅竹馬都做不成。後來妳休學,離開了台灣,我才從妳的好朋友那裡得知,妳國中時就喜歡我。可是,我不懂,妳為什麼就這樣離開?
妳離開五年了,而每年妳的生日,我都會到我們小時候相識的公園。因為妳說過,妳生日時,都要我陪妳來這裡看星星。今天是妳的生日,我當然也不例外的來到小公園;而今年跟往年不一樣的是,我終於看到了熟識的背影,看到了妳。我笑了,妳哭了,然後我們緊緊抱在一起。
「離開你的我好孤單、好寂寞……我再也不想讓自己孤單、寂寞了……」我原本想問妳,為什麼當初要離開,但聽妳這麼說,我沒問出口,因為那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繞了一大圈,終於又在一起了。
今天的星星,跟小時候相識那天的星星,是一樣的亮。
【2006/02/11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