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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能做女王,就不要當公主~轉
作者: 藍星~^^~ 日期: 2010.08.09  天氣:  心情:


☆ 別人可以作踐你,但是你不能作踐你自己。

☆ 除非把男人戳瞎,否則他們一輩子都是視覺的動物。

☆ 你媽把你生得這麽正點,不是來讓你被糟蹋的!

☆ 既然你不能開快炒店,怎麽能怪男人去吃路邊攤?

☆ 戀愛談太久,愛情就升華為親情,親情最後只剩下同情。

☆ 我們都知道,承諾不一定會做到,但至少...要有開口說承諾的勇氣。

☆ 他真的想結婚,只是他不想跟你結婚。

☆ 我免費,可是我無價。

☆ 一般的男人欣賞的跟喜歡的不同,喜歡的和愛的不同:愛的和結婚的不同,結婚的和外遇的不同。

☆ 當你的愛情是踏在他人的屍體上時,終究有一天你也會躺在別人的腳下的。

☆ 求婚,永遠是男人對一個女人的最大贊美。

☆ 失戀之後,就不要再失態了。

☆ 不要試圖去改變那個男人,他媽媽改造了幾十年都沒成功。

☆ 分手後,相見不如懷念,記憶留越長越甜蜜,看一眼都不行,感覺就打折了。






***或許你沒有自信,你沒有安全感,你需要愛情才能快樂。

但是,真正的快樂不應該是別人給你的!

你要愛自己,才能愛人,你要自己懂得快樂,才能快樂地愛一個人。

你不用永遠期待別人付出,你能夠給自己、給別人,當你能夠付出,你才是富有。

希望你無時無刻,都要覺得自己是最棒的、最美麗的。

不要期待別人給你信心,你要更有自信。

他不愛你不是你不夠好,是他不適合你。

無論如何,他都不喜歡你,那是他不懂得欣賞你。

他喜歡吃路邊攤、蛋炒飯,不代表你就要變成路邊攤和蛋炒飯。

他看不上你,他就只能吃路邊攤,你沒有必要降低自己的格調。

請努力學著讓自己優雅地離開。

他會感謝、悔恨並永遠記得你的寬容,而不是你的大吵大鬧與無謂的報復。

你不用爭這一口氣,請忍耐...然後多年後你會感謝自己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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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8-09 17:09
她, 49歲,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8-09 15:49
她, 44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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