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出師不利 一出門就被撞 ... 好像沒有所謂對錯ㄟ ... 因為我們是同一條路 當時綠燈 他要左轉 我直行 (我們是對向的關係) 他沒超速 我也沒有違規 就剛好在那個MONENT 撞在一起 我慶幸是我撞到他貨車的右後輪 而不是他車頭來撞我 不然我現在可能在醫院了 他說他趕時間送貨 叫我在旁邊等他 他馬上來 結果我左等又等 該不會他烙跑了吧 (驚) 原來是他輪胎破了 就在幼稚園裡面 ( 他要送牛奶給學校 ) 不可否認 會發生車禍 雙方都要負一點責任 他趕時間 沒去注意即將要到路口的我 就左轉 (我看到的時候整個車體就在我面前 我煞車不及 ) 我為了閃一個拖三輪車的阿婆 我也沒仔細注意前方的他要左轉 ( 他說他有打方向燈 但我壓根沒注意到 ) 就這樣發生了 看完醫生 我打了名片上的電話 問他要不要一起去警局備案 這樣他可以跟保險公司出險 ( 我就是個看他很有誠意 想替他省一些賠償金的濫好人 ) 結果他一坐下就給我撂話 前某某鎮長的誰誰是我的叔伯 拜託!! 我是誰啊 ~~ 我可是會把議員(官也不大叫屁呀!) 聽成 "益源"(一直以為那是普通的姓名呀) 的白目ㄟ....(要撥一下瀏海嗎 XD) ⋯⋯ ⋯⋯ 是說 過氣鎮長有啥米好怕的 ~"~ 嗆出來有比較好嗎?? 原來這就是處理台灣車禍的潛規則呀!! 沒背景的老百姓就該死喔..(怒) 阿伯 !! 我壓根沒想過要跟你敲竹槓 我原來想自認倒楣 兩個月不能上工的事實 只讓你賠醫療的部份就好了 如果我要跟你敲竹槓 我幹麻提醒你要不要備案 私底下獅子大開口就好了呀 ! 我受傷是事實 不是嗎 ?? 現在 !! 我決定把這兩個月不能上工的損失加進去了 反正保險公司也挺會砍的 我就來領教看看 這件事能不能給我一個合理的交代 !!! 醫師的診斷是說 右肩鎖骨末端有點位移 但還沒到脫臼(吧) 只是我的手沒辦法舉到比肩膀高的高度 現在連吃飯拿筷子都會沒力 再重一點的就會痛 醫師說 要休養兩個月 叫我不要騎車 受傷的部位沒辦法承受那種騎車的重力 做起來會痛的動作就不要繼續 給我一個吊手臂的傢伙 固定手臂 讓骨頭慢慢的移回它本來的位置 (但我發現它很難用 一直跑掉 ) 兩個星期後複診 媽呀!!! 我早上才跟老闆講我星期四會回去做ㄟ .... 兩個月 !!! 怎麼可能 .... 不能賺錢是一回事 但會造成老闆的麻煩 因為沒辦法臨時找比較便宜的女工替代我的位置 要讓師傅代替的話 變成多浪費一個人力 會影響工程進度 ... 該如何是好啊 ~~~(抱頭) 不要覺得 我現在還可以打字 那應該還好吧 ... 事實是 ~~~ 尼瑪.... 我沒辦法坐著打字 超過高度就會痛 (整條手臂都麻麻的) 現在只能站著邊打字邊發洩我的怒氣與怨氣了 我要被禁趴趴照兩個月了嗎 ~~~ 我的珍奶 ... 我會想念妳的 ...~ >_<~ 主婦的黃金右手超重要的呀 !!!!!! 請你要快快好起來呀 .... 晚上重回事發現場 我發現 .... 我是笨蛋 我都快過完整個路口了 他才左轉過來 還怪我沒有減速....而這一點 ...我忘記跟警察杯杯說了 QQ 聽歌聽歌 讓心情好一點 ...